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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源于1956年原国家重工业部在广西组建的桂林地质学校,历经五改归属、十易校名的发展历程,其中,1978年更名为桂林冶金地质学院,1993年更名为桂林工学院,2009年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曲久辉为学校名誉校长。
历经60余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国际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技强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围绕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学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
学校现有二级教学单位19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本科专业82个、高职高专专业50个,各类全日制在校生4.4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880余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高层次专家、人才40余人次;广西“八桂学者”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90余人次。学校聘请了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Harold Kroto为名誉教授,一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讲座教授、客座教授。
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7个学科领域、5个本科专业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63门;共获得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6项,包括: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精品课程4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5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得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项。2014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主持1项、参与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最近两届获奖54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8项(参与4项);获得国家级“四新”项目5项。近年来,承担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改革项目300多项。教师主编、出版教材250多本。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14本,自治区级获奖教材6本,21世纪系列教材22本,其它优秀、规划教材51本。获全国多媒体教学课件比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7项,全国高等院校英语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1项,全国高校数学微课程教学设计比赛二等奖1项,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6项。
学校以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并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受到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为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入选第一批“国创导师工作站”,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获评“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规范组织大学生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多年获得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称号;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第六届到第十四届总分连续九届位居广西高校第一,在数学建模、英语竞赛、地质技能、结构设计、电子设计、广告设计等各类竞赛中成绩卓著,获全国一等奖等国家级奖励22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680余项。学校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优秀共青团员”、救人英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学校教学科研条件良好。现有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政府院士工作站2个,广西重点学科24个(其中5个为优势特色学科),广西一流学科5个,广西重点实验室8个,广西工程研究中心6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广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2个,广西科技智库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学校被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2700余项,其中包括“973”前期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863”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370余项。2018年以来,年度科研总经费保持在2亿元以上。
学校早在1987年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011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近五年来,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广西自然科学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64项。学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00余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认定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桂林理工大学学报》为全国综合性科学技术类中文核心期刊,多次被评为全国、广西高校优秀科技期刊。
学校先后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其中与50余所高校签订了留学生交换、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协议,共派出到国外访学、留学的学生2000多名;由英国皇家宝石协会设在学校的FGA考点考试通过率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各考点第一,被国际珠宝界传为佳话。累计接收了各类留学生6600余名,留学生在中国汉语水平考试(新HSK)的平均通过率达95%以上,成功举办了在华吉尔吉斯留学生文化节、“一带一路”国际教育发展校长论坛。
如今,学校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连续获得全国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和自治区文明单位、绿色大学、和谐校园、安全文明校园等称号。
立足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早日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理工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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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4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4.其他要求。2022年以来已被我区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录取的人员不能报考。
2024年广西普通专升本考生目前不参与考试,实行院校推荐制度。
1.选拔方式。各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不得按学校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提交本人签名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证明材料由生源学校存档备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2.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上一轮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详见桂教职成〔2019〕64号文)、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已通过办学水平评估的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上一轮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0%。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员工等在岗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4届毕业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