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为同学们带来了2021年贵阳学院专升本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内含资格审查考试及考试时间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专升本”考生: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6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更改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时间的通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贵阳学院“专升本”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安排和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2日9:00~16:00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扫码进入校园。(逾期不予审查,视为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地点:
非贵阳学院毕业考生:贵阳学院第三教学楼(博雅楼)一楼招生与就业处大厅
贵阳学院毕业考生:贵阳学院信息楼一楼大厅
(二)携带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做资格审查、未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不准予参加专业考试及录取。
1.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
①二代身份证
②贵州省2021年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
③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
④《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⑤退役军人还须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2.“专升本”免试生
①二代身份证
②高职(专科)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
③经省教育厅公示通过的技能大赛赛事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推荐学校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免试退役军人携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⑤《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二、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
纸笔考试: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术科考试(“体育教育”专业):2021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
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有效证件扫码进入校园,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校),开考15分钟后不能进入考场。
(二)考试地点:
纸笔考试:贵阳学院第三教学楼(博雅楼)
术科考试:贵阳学院田径场
(三)参考书目:详见《贵阳学院2021年“专升本”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网站http://www.gyu.cn/info/1057/6955.htm)。
(四)参考所需证件(下列证件均须原件,缺一不可):
1.二代身份证;
2.贵州省2021年“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
3.《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持证方可入校,考试开始前交监考老师)。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2021年5月22日前14日内无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和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正常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能参加资格审查与考试。
(三)考生进入校园后须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入场前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入场后考试期间是否戴口罩由考生本人决定。
(四)所有考生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过程中由考生自己或工作人员发现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须及时报告,考生应服从安排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若防疫医生根据情况研判要求考生终止考试,考生应服从安排。
(五)未尽事宜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黔教函〔2020〕352 号文件附件)和最新防控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见龙洞路103号。
考试咨询、举报电话: 0851—85231996
招生咨询电话:0851—85400560,85406767。
贵阳学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考试
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及诚信考试承诺书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手机) | |||||||||
专升本准考证号 | ||||||||||
考前14天内是否有境外和疫情非低风险等级地区活动轨迹?(若有,考试前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考前14天内有否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 |||||||||
体温记录(考试前14日至考试前1日) | ||||||||||
日 期 | 体温 | 日 期 | 体温 | 日 期 | 体温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月 日 | 月 日 | 月 日 | ||||||||
本人承诺:
1.我愿意遵守考试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没有境外和疫情非低风险等级地区活动轨迹(若有,本人承诺考试时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如实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对健康信息真实性负责,考试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将主动向考点报告;
2.我所提供的本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
3.我若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和在考试中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愿接受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2021年 月 日
编辑:肖万宁 审稿:杨方旭 审核:赵福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