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3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信息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课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注:具备免试文化课资格的退役士兵不需要参加以上专业课程考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形式为笔试,考查范围为思想政治修养、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对专业基础知识与基础能力的认识。
五、专业课考试划线原则
(一)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分专业不分科类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二)学校不划定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合格分数线。若具备免试文化课资格的退役士兵未参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录取规则
(一)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报考我校专升本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条件下,按各专业合计总分(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文史类(体育文)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体育理)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二)对具备免试文化课资格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七、身体健康要求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对发现在选拔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违规录取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909960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学校网址:https://www.gznu.edu.cn/
资料来源: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