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415201066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中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遵义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审查考生资格、统筹专业考试、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录取及新生报到等工作,并处理“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三、招生计划、专业和对象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专升本”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
1.校本部
专业名称:旅游管理、体育教育、舞蹈编导、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秘书学、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酒店管理、物流管理、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教学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2.联合培养地
专业名称:园艺。
教学地点: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三)招生对象
1.在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院校就读且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
2.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毕业生。
3.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军人毕业生。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评卷)。有关专业课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籍、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方式和咨询电话等有关内容请考生2023年3月1日后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中进行查看:
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dep.zyn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zync.edu.cn/zsxxw1/
微信公众平台:遵义师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号:zysyzjc)
(二)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并“专升本”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21日(9:00——16:00)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及“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遵义师范学院大门口(平安大道)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负责审核考生是否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和考生专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专升本”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按省教育厅制定的《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执行),如果考生未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三)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
(四)我校根据招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各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我校按省招生考试院投档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免试生录取
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按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发现考生体检情况不满足所录取专业要求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五)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收费标准与资助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七、培养与毕业(学位)证书
培养:“专升本”学生严格执行遵义师范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并且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毕业颁证: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927462 27586101
监督电话:0851―28926269
招生信息网:http://www.zync.edu.cn/zsxxw1/
微信公众平台:遵义师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ysyzjc)
十、附则
本章程由遵义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资料来源:遵义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