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
登录 登录 注册 注册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微博关注

在线客服

顶部

切换栏目
选择分类
升本政策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计划
专业对照
招生院校
历年试题
分数线
成绩查询
报考流程
升本培训
选择地区
重庆专升本
云南专升本
贵州专升本
四川专升本
山东专升本
湖北专升本
河南专升本
陕西专升本
浙江专升本
山西专升本
安徽专升本
河北专升本
甘肃专升本
江西专升本
新疆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
辽宁专升本
海南专升本
天津专升本
宁夏专升本
内蒙古专升本
黑龙江专升本
广西专升本
点击筛选
取消筛选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升本资讯 > 正文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公布

2024-04-07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433
导读:本文是2024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4152013647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在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推动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收符合贵州省相关规定的“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十五条 我校“专升本”严格按照贵州省统一制定的《贵州省2024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规定实施招生。该目录对我校护理学、医学技术专业给出了考生按照专业一致性报考的建议。在此类考生中,因涉及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建议填报考生严格按照指导目录填报,否则可能出现有关职业资格考试审核不予通过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对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允许参加校内专业课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资格。

  第十七条 对于未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都必须在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作为审查材料之一参加资格审查,对此学校说明如下:

  (1)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2)未明确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学籍注册。

  第六章 专业课考试及划线

  第十八条 校内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

  第十九条 对于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学校将依据生源报考及专业课考试情况,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以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当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同分,且专业成绩也同分情况下,文史类招生专业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招生专业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八章 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对已录取的考生组织体检,并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发现考生体检情况不满足所录取专业要求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贵州省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简称“脱贫家庭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十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一章 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按照省教育厅“专升本”文件要求,若在复查中,发现新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取得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经查属实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白龙路9号

  咨询电话:0851-88657085、88657086

  电子邮箱:3607555922@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yszxy.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资料来源: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官网


推荐专题
留言咨询
* 姓名
* 手机
*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