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19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邻京津,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高等院校。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高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国家应用型本科教育标准化试点项目院校。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美术学、音乐学、体育教育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九、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考试类别 | 授予学位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教学地点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30 | 经管 | 管理学 | 2 | 4600 | 校本部 |
供应链管理 | 30 | 经管 | 管理学 | 2 | 4600 | 校本部 |
汽车服务工程 | 40 | 理工 | 工学 | 2 | 4900 | 校本部 |
软件工程 | 35 | 理工 | 工学 | 2 | 5390 | 校本部 |
商务英语 | 30 | 外语 | 文学 | 2 | 4900 | 校本部 |
网络与新媒体 | 40 | 文史 | 文学 | 2 | 4600 | 校本部 |
知识产权 | 40 | 文史 | 法学 | 2 | 4600 | 校本部 |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2、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
3、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助、免、贷、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多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制定了《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等管理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十一、其他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65(招生办公室)
传 真:0312—5972065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