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专接本入学须知
一、2017年9月3日为专接本新生报到时间。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专科毕业证》按时到校报到。届时在石家庄火车站有专车接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逾期既不报到又不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来校时党员带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河北经贸大学团委” 。
三、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户口迁移手续”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户口迁移时间以入学报到为限,报到后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户口迁至我校的新生,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要求如下: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时需提交:户口迁移证(河北省省内的学生提交个人户口页)、入学通知书原件、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用字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高和血型、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到县(市),必须加盖骑缝章,否则无法落户。迁移证的迁入地一栏,应填写“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3、户口迁移证必须由计算机打印,无法打印的,须开具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四、带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8张,入学时交予所属学院。
五、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体检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河北经贸大学专接本各专业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介绍
一、专接本各专业学宿费收缴标准
经河北省物价局批准,我校专接本各专业的学宿费标准分以下几种。
(一)学费
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按年度预收的方式收取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调整。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二)住宿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年和500元/年两种,新生统一按800元/年收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500元/年标准的,学校将在新生报到后把多收的300元退还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住宿费分学年交纳。
(三)教材费
教材费专接本各专业预收5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学生交费方式选择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统一采用网上交费方式。
8月15日网上交费系统将对新生开放,届时可访问河北经贸大学新生自助服务网(yx.heuet.edu.cn),用户名为学号(见校园一卡通),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点击“网上缴费”按钮即可进行交费。网上交费系统支持支付宝和银联支付通道,无手续费,安全快捷。
我们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网上交费,并安装安全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等),以进一步保障支付安全。请不要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操作。
交费相关通知、操作说明详见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网站(cw.heuet.edu.cn)网上交费专栏。关注财务处认证微信公众号“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可及时获取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和疑难解答等。
河北省生源学生如所在家庭为“河北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 “扶贫手册”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详情见“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注意:本条目仅适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学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收款单位信息为:
户名:河北经贸大学
开户行:1、河北银行高新支行(限河北省生源使用)
账号:64420109201280
开户行: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槐安东路支行 (生源地为非河北生源使用)
账号:13001615336059000020
建行行号:105121061679
请务必在汇款单备注栏写明学生本人学号、姓名以确保贷款准确及时得到确认。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请咨询学生处助困办公室,电话:87656667、87326030。
四、交费问题咨询途径
一般问题可在财务处网站“网上交费专栏”参考相关说明,查看说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扫描关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财务处网上咨询:财务处网站“在线咨询”栏目
财务处交费咨询电话:0311—87655630
财务处网上交费咨询电话:0311—87656261
五、其他说明
河北银行是学校的主要合作银行,也是在我校唯一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河北银行卡平时应用广泛,例如:奖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工资发放、科研劳务费发放、校园卡圈存、日常存取款等,到校后学校会统一为学生办理河北银行卡,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备用(在一张A4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