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79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以上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组织机构
普通专升本政策制定及录取均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凡重大事宜均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
1.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前置学历复查、身体复查,体育类还须进行专业复查,发现资格造假、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将不予注册学籍。
4.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5.本章程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35-8076333,8053966
电子信箱:kjsyzb@163.com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hevttc.edu.cn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开发区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