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学校代码:1359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
6.学校简介: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校秉持“勤奋、求实、团结、创新”之校训,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以人为本、紧贴市场、突出特色、强化就业”的办学思路,以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为目标,建设有现代化教育教学、实验实践设施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招生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如下:
四、录取规则
9.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其他
10.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入学前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期间,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2.在校生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3.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0659066、0311-80659099
咨询网址:www.sjzuehx.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050700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