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艺术类高校
学校简介: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382人,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6个,其中拥有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环境设计等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书法学、环境设计专业顺利通过验收被认定为河北省一流专业。建有中国美术教育研究与交流中心(北京)、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河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等科研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自信自立、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美术院校。(数据截止日期:2023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2024年拟定投放21个招生专业。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五、培养模式与待遇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河北美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30000元/年/生 住宿费:3200元/年/生
七、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200--4400元;
4、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5、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本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邮政编码:050700联系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学校网址:http://www.hbafa.edu.cn
资料来源:https://nzsc.hbafa.com/info/1042/22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