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2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
学校代码:1445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洋河新区景观大道北侧(明湖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平门校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张家口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zjku.edu.cn/)和“张家口学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如下:
备注:上表所列招生计划数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专升本专项计划”与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未包含在上表计划中,具体数量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四、学籍管理
(一)入学报到
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持有关证件及个人档案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学籍注册
我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三)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为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张家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张家口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13-8161803 8161730
邮政编码:075000
学校网址:http://www.zjk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zjku.edu.cn/
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学院招生在线
六、其他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张家口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