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 2025 年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 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按照《河北省教育 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 教学〔2024〕12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 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英文名称:Hebei GEO University)
2. 学校代码:10077
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 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普通 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具有 2025 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 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 原建档立卡“专升本专项计划 ”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均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相关信息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2025 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 计划为准
2.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 执行。
五、录取原则
1.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 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 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 10 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 1 个志愿(院校+专业)。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 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 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 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 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 计划数投档,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职业 适应性)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文 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文史、医学类专业依 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 (一)、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管、农学类专业依照高 等数学(二)、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专业的 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顺延录取。
六、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
1. 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专 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 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 3 个月内, 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名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
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 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
2. 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 学校准予毕业,为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 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3. 学士学位授予: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 发河北地质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11-87208070(工作时间)
网址:河北地质大学:https://www.hgu.edu.cn/
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https://zsxxw.hgu.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36 号(校本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大道 601 号(新校区)
八、附则
1. 本章程自教育厅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章程适用于 2025 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由河北地 质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 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13 日
资料来源:https://zsxxw.hgu.edu.cn/details/article?id=46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