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
学校简介: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051人,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设计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39个,其中拥有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动画、雕塑、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环境设计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致力于以红色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实现了环境育人、情景教学。学校被授予“红色社会组织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自信自立、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全国一流的美术院校。(数据截止日期:2024年9月)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2025年拟定投放26个招生专业。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原则
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1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培养模式与待遇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美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30000元/年/生 住宿费:3500元/年/生
七、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600-4800元。
4、学校设有学院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5000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0元。
5、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本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伏羲大街
邮政编码:050700
联系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学校网址:http://www.hbafa.edu.cn
资料来源:https://nzsc.hbafa.com/info/1042/24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