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 133 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
业毕业要求的, 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 标注“在本校×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 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 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 河北省。 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 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国家 “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 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 单位。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现有教职工近11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名,博士、硕士
学位教师9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6300余人。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 划为准
九、录取
1.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
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以下简称上线考生) 及参加专业综 合 (职业适应性) 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 (具体时间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 ,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 10 个平行志愿 (院校+专业)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 1 个志愿 (院校+专业) 。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 (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试 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 (职业适应 性) 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 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 由河北省教育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 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 计划数投档,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 (职业 适应性) 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文
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文史、医学类专业依 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 ( 一) 、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管、农学类专业依照高 等数学 (二) 、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专业的 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顺延录取。
十、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 级 (三年级) 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 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 (专科) 毕业证
书, 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 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 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后,本科在学期间不允许转
学或转专业。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 负责解释说明,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 以国 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6—2083179;0316—2083154
传 真:0316—2083179
E - mail: htzhshb@126.com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ncia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b.nciae.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