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唐山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099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
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二、招生计划
6.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唐山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s://tstc.xiaopaicloud.com/)。
招生计划如下: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7.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填报1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8.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9.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0.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文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文史、医学类专业依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一)、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管、农学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二)、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顺延录取。
四、学费标准
11.学费标准按照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
1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六、颁发证书
1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5-3863129
学校网站:https://www.tstc.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s://tstc.xiaopaicloud.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63000
八、其他
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