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代码:16202
办学层次:本科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始于1903年创办于天津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1952年开始主要面向石油工业服务,1958年迁至河北省承德市,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公办本科职业学校。“渤海之滨诞生,塞外长空翱翔”,百余年来,学校始终秉承“道艺兼修、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工学并举培育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民族振兴、国家能源安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时代“塞罕坝精神”发源地——河北省承德市,占地面积114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100余人。学校就业质量高,2024年毕业生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高位。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
二、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5 年春季毕业的高职扩招生)。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服义务兵役后退役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不含直招士官入伍的退役军人):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4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已取得退役证)。其中,符合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5年或2026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四、考核方式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及录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规则
1.提前批。学校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技能拔尖人才进行资格审核后,直接录取。提前批不设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不再参加普通批录取;未填报提前批志愿或未被录取的考生,若达到报考专业所属联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参加普通批录取。
2.普通批
(1)一志愿录取。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征集志愿录取。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联考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对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的考生,将依照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公共文化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文化考试为两门课程的,分科类排序的规则如下:文史、医学类专业依照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一)、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管、农学类专业依照高等数学(二)、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考生,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顺延录取。
3.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4.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技能拔尖人才单独录取。对于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按照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与报考的本科专业大体对应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直接录取,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收费标准
1.学费:理科类专业4900元/年/人,文科类专业46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
七、颁发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考生须知
1.新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在专升本报到入学时需出示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路2号
邮编:067000
电话:0314-2374849/5609/7075 传真:0314-2377074
网址:https://zhaosheng.heb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