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推免)招生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学校成立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升本(推免)招生考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柴维斯、林立民
副组长:冯研、胡文、刘铎
成员:周微、刘洋、康平军、宁晶、高峰、徐柏楠、赵宏巍、孙阳阳、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二、招生对象
经黑龙江省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他资助政策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五、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1.集中报考阶段。时间:4月27日-5月18日。
4月27日-2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首轮集中报名工作,全体推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s:// 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免专项网报志愿入口”进行志愿填报。5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30)开展第二轮集中报名工作;5月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 -17:30)开展第三轮集中报名工作;第二轮和第三轮报名、考查、录取等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2.院校与考生双选阶段。时间:5月19日-29日。
集中报考考查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和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报名时间、考查安排等参见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
(二)综合考查
通过资格审核的推免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具体考查办法见附件。
(三)录取
1.录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择优标准,公正、客观地选拔,公开择优过程和结果。
2.综合考查对于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学校直接录取,不再组织考查。
3.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按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考查单项成绩择优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按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定处理。
4.烈士子女及烈士配偶、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参战、或服役3年以上者优先录取。
5.对考查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查的免试录取资格。
(四)成绩公布
考查结束,将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并发布在学校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研究相关工作,确保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完善监督机制。为保证推免专升本招生考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举报电话为0451-87174188。
(三)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为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我校将加强考查环节考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治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专升本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做实做细宣传引导。要加强推免专升本招生政策的宣传咨询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招生工作安排。要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从严做好入学复查。录取后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获奖证书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及入学资格,并报招生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招生与校友联络处:0451-87174111、87174222、87174333
教务处:0451-87174002
举报电话(纪律检查与监察处):0451-87174188
2.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路297号(邮编:150028)
3.网站:http://www.hip.edu.cn
附:哈尔滨石油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综合考查实施方案
哈尔滨石油学院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哈尔滨石油学院
2022年专升本(推免)综合考查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哈尔滨石油学院2022年专升本(推免)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免试考生的考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查对象
2022年报考哈尔滨石油学院“专升本”考生,且经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考生。
二、考查方式
利用腾讯会议或钉钉平台进行在线考查。
三、考查时间
1.模拟考查时间:考查前一天的15:00-17:00。
根据QQ群公布的会议号进行模拟考查、调试设备及“双机位”安装情况。考查开始后出现电脑故障、设备安装等个人因素不能正常进行考查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查时间:
第一轮:2022年4月29日(9:00-16:00);
第二轮:考查结束后,如有剩余计划未完成,将于2022年5月9日(9:00-16:00)开展第二轮考查;
第三轮:第二轮考查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将于2022年5月16日(9:00-16:00)开展第三轮考查;
第四轮:集中考查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则学校将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预计考查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00-16:00)。
考查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四、考查内容
考查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相关信息要至少保留1年。
1.综合考查(时间3分钟)。考生报告分组号和抽签号,介绍本人在校三年学业成绩、班团任职、兴趣爱好、性格能力、社会兼职、实习实践以及评优获奖情况。考查专家根据考生自我介绍、现场回答问题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0分。
2.专业考查(不超过7分钟)。考查专家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提出2-3个专业方面的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程度,对相关专业课程知识体系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查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进行专业评分,满分60分。
五、考查流程
1.考生提交材料。考查前须提交个人简历(简历带有2寸近期证件照)、成绩单、获奖证书、退伍证(退役学生)、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个人材料。
2.考生须签订《诚信考查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和考查过程中的诚信,承诺人必须手写签字,并盖手印,否则无效。承诺书模板附后。
3.考生在线签到。通过QQ群找到本人所在的分组签到,并根据会议号调试设备,规定时间未签者视为放弃考查。所有考生退出会议号等待通知,不要随便进出考查会议。
4.考生身份识别。考生进入指定会议号后,首先进行身份“两识别”。考生手持身份证,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要求考生脸部清晰无遮挡、身份证全部信息清晰无遮挡、完全露出双手双臂。
5.考生抽取考查题目。考生身份识别无误后,随机抽取考查题目,准备考查。
6.考生线上考查。候考考生根据秘书指令登录会议号,秘书确认考生考号,无误后开始考查。进入考查会议后,按考官指令回答问题。
六、考查要求
1.线上考查采用“双机位”方式,考生需提前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或Pad)、手机支架等,正面摄像头要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背面摄像头下载安装钉钉软件,并进行测试。
2.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大主观题、综合题比重,加强考查过程监管,严防考查过程中泄题,严防“作弊”。
3.考生在候考或面试时,不得离开摄像头范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耳机,不得出现考生以外的人员和声音,不得化浓妆、戴帽子、墨镜、口罩等,穿着正式得体大方。
4.考查全过程不得间断、不得转切画面、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考查资格。确因不可抗因素导致考查中断、无法完成面试的,再次安排考查。
5.考查全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不得他人替考或进行违规协助。不得将考查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6.考查全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如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服役部队等个人信息,否则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取消考查及录取资格。
7.教务处和纪律检查与监察处负责组建线上考查专家组,每组由3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选聘综合考查专家1人,在各学院推荐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中遴选专业考查专家2人。
8.在线考查过程中,网络与信息中心安排技术人员做好在线考查期间应急保障,及时解决在线考查中出现网络及设备的问题,保障网络畅通无阻,确保在线考查顺利进行。
诚信考查承诺书
我是参加哈尔滨石油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的免试考生,在此我郑重承诺:
1.我已清楚了解哈尔滨石油学院专升本免试生考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诺严格执行。
2.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查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3.我承诺提交的考查材料真实有效。
4.我承诺考查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员进行违规协助。
5.我承诺考查过程中,本人不对考查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等与考查无关的操作。
6.我承诺考查中或考查完成后,不将考查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7.我已清楚了解,在考查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