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纪检监察处、各二级学院组成的“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工作专班”,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全面负责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各环节审核、确认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报考学生基础信息审核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报考学生思想品德、退役士兵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格和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团委负责兴边富民支教团成员及递补考生资格的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报考学生的成绩和获奖资格审核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专升本考试报名监督工作。
二、工作流程
2023年专升本报名工作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对象:无报名比例限制,全日制专科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的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和2023年7月能毕业的扩招学生。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含节假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3、报名网址:学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在“网报中心”栏目,注册并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往届毕业生报名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因疫情影响,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不可预料,请考生邮寄到家里,学院不予代收。
5、报名费缴纳:网上缴费150.00元,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信息确认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现场资格确认
1、初步确认:继续教育学院每天将报名学生名单公布,各二级学院依据日常考核学生的结果确认报名学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否合格,并作出认定结论,有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不得确认合格。
2、综合确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初步确认的结果进行确认。
3、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须在12月13日前提交综合确认结果,报名汇总表(按专业排序,不要交叉)需制表人、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加盖二级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三个部门的公章。
4、现场确认:综合确认通过的学生可以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将居民身份证邮寄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无居民身份证无法报名,确认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3-23日,具体现场确认报名审核时间详见下表。
5、报考信息登记表确认:学院统一打印《2023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辅导员与考生本人核对,考生对信息登记表中的内容进行基本信息仔细核对,二级学院及考生对登记表中“所在院校”、“学制”、“在校所学专业”、“应试语种”、“学号”等各项栏目进行审核;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名或委托代签,签名确认的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信息登记表使用:信息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统一由学院签字盖章,一份返回二级学院装入升学考生档案,一份留存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三、特殊类型考生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须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在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学工部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单列计划、足额录取,考生须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根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考生所报志愿,进行平行志愿录取。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10分,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5分。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3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2年退役,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两种情况);二是2023年7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由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学工部初审,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扫描件)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公示,并报省征兵办复审,省招办进行公示。
(三)兴边富民支教团成员及递补考生。按照团省委报考当年兴边富民支教团选拔方案执行,由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团委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由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至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公示,并报省招办复审和公示。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4日
资料来源:http://www.ljlyzy.org.cn/newsshow.php?cid=78&id=5225&key=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