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通知,我厅于2022年2月14日-18日对参加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部分单位及个人申请补报,现针对补报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
单位或个人对考生资格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所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客观。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本人送至或寄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附件: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二次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5日
联系电话:0451-53644431
邮 箱:536444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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