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招委办〔2019〕9号文件,《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高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为了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学院优秀毕业生专升本推荐工作,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形成良好的学风,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推荐的原则
1、选拔推荐各系部综合成绩优秀的学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2、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开展工作。
3、将专升本工作相关事项宣传到每位应届毕业生。
二、专升本名额比例
按省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选拔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无违法行为。凡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通报及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3、在校期间,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并且一次性通过,不允许有补考过的成绩。(有学院和系部审批的病假、事假等特殊情况除外)。
4、凡是合乎以上三条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不受报考比例的限制。
5、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可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经核实考生入伍和退役材料真实有效后,确定报考资格。
四、综合成绩确定方法
综合成绩=学习总成绩+奖励成绩。
奖励成绩折算办法:在校期间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同学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3%计算;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同学,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2%计算;在校期间受到院级其他奖励按所需考核科目总分的1%计算;各级奖励分数不进行累计加分,按最高级进行核算。
五、推荐考核工作程序
1、招生就业处按省招办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招办确定的当年专升本比例及在籍学生数按专业下达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数,下发学院当年专升本工作方案,并予以公示。
2、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认真审核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出每个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后,按综合成绩进行分专业汇总上报到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对其基本资格进一步复审。
3、招生就业处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予以公示全院最终确定的专升本学生名单。
4、公示期结束,招生就业处向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各专业专升本学生建议名单,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
5、学生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后,根据省教育厅批复的结果,学院办理专升本学生的学籍。
六、成立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平、孙云启
副组长:李景霞、李志彦
成 员:高巍 李凤毅 楚绪刚 吕强 单忠刚 杜春艳 董灵芝 张凤 胡玲 沙迪
七、有关要求
1、此项工作关系到能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工作人员要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行为。
2、在推荐工作的各环节,要做到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要将推荐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归入档案保存备查。
4、对此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通过拨打监督电话(0464-8687358),或邮箱:www.zsb168@126.com进行举报。
七台河职业学院
二O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资料来源:https://www.gaokao.cn/school/2194/newsdetail/68015/16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