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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招商局集团旗下的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航集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海事局认定、主要从事高职教育与职业培训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确定为首批50家以“新机制、新模式”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开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年,设立了“中国长航国际海员培训中心”。学校先后获得了“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湖北省文明单位“、”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学校顺应航海、船舶制造、物流、高端旅游等行业发展趋势,紧紧围绕招商局集团和长航集团的主业发展调整设置专业。目前开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港口与航运管理、民航运输服务、数字媒体技术等15个专业,建有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实验室、轮机模拟器实验室、GPS实验室、航运物流实验室、雷达模拟实验室、游轮吧台实验室、电工、电子技术及测量实验室、汽车工程实验室、信息工程实验室等21个校内专业实验室,1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轮机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工程技术等三个专业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是省级试点改革专业,《航海学》、《海上酒店基础》和《导游业务》等多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航海技术实验室是高职高专重点建设实验室。
学校开展的职业培训以船员培训为主,培训类别包括适任证书和专业培训两大类。主要培训项目有:海船船员基本安全、三副、三管轮、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通用操作员、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保安意识、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船舶保安员等12项。
学校依托长航集团产业链,与公司下属单位及多家航运公司、船厂、星级宾馆等保持着长期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学生长期实践、实习的基地。学校拥有1000多台(套)国内一流的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GMDSS模拟器等实验仪器设备,是学生“学技练能”的基础平台。
学校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和国际海事公约确定的质量方针和管理体系治校,始终把教学、管理、服务等纳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之中,每年开展一次内部质量审核,每两年接受一次国家海事局中间审核,每四年接受一次国家海事局再有效评审。学校航海类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强化教学督导,形成了良好的校纪校风、教纪教风、学纪学风、考纪考风。
学校贯彻“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根据行业、企业实际需要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前在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开设有招商南油、中远海、北京华洋等多个订单班。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物流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实现“入校即就业”、“学徒制培养”,初步达到学生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的目标。
学院坚持就业为先、能力为主、富民为本的办学理念,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近五年一直在90%以上。学校每年在校举办各类大、中、小型“毕业生就业供需会”,每位合格毕业生有多次挑选用人单位的机会。毕业生就业全球化,经济收入高。目前,招商局集团下属企业、长江轮船海外旅游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下属各分公司、中国山东和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海洋航空集团公司、新加坡丽星豪华邮船公司及沿海沿江省份的国际海运公司等多家单位已成为学生主要就业单位
学校校园生活绚丽多彩,学生社团活动异彩纷呈,成立了英语社、吉他社、汉服社、舞蹈社、篮球社、滑板社、志武跆拳道社、羽毛球社、军事爱好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各类学生社团。涉及英语、文学、艺术、体育、社会服务等五大类,广泛开展“赢在校园”、IT、英语、心理健康等各类讲座。学校人文氛围极为浓厚,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近70年的风雨,70年的磨砺,70年的薪火相传,航院人始终不忘初心,坚持以“立足新长航、面向招商局、服务主业、促进就业”为办学宗旨,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企业和社会满意度高、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产教融合型高职院校。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00113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640105 | 酒店管理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湖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湖北招生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4.技能大赛免试考生。包括在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期间,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成为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不含抽测组)奖项的学生。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考生”中的一种类型报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普通专升本考试(含已录取未报到、延期毕业考生等)。
2024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4月2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4月2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