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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北省司法厅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政法类、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湖北省警官学校、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法制报社等单位合并组建。在4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党对警校工作全面领导,始终坚定“警校姓党”办学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协同育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办学定位,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警官职业大学。
学校是教育部“1+X”证书制度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ICT 行业创新基地”首批合作院校、湖北省人民政府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湖北省便捷招录人民警察定点院校。学校植根司法行政行业,立足“警”字专业,不断优化布局调整,现有25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警察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10个。现有教师1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64人,硕士以上93人,双师型108人。学校获得国家、省部级教学成果奖80多项,2020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1年被评为“湖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高校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获批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A档)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40年来,学校坚持“文武兼备、追求卓越”质量文化,积极对接行业,先后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专业人才。积极服务社会,助力军运会及汉马等省市重大赛事安保活动,每年协助武汉三大火车站完成春运安保工作,承担在汉高校大学生及企事业单位军训年均5万人次。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学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可按年度控制比例,通过便捷入警相关政策招考合格后直接录用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其他专业毕业生可通过大型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辅助人员等形式实现高质量就业。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厅党委“以大格局做好大文章,以大交流开阔大视野,以大合作搭建大平台,以大力度贯通大系统”总体要求,紧扣学校强烈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教育属性、鲜明的政法属性和神圣的警察职业属性,着力打造警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智慧司法科技高地、警察培训创新高地、乡村振兴法务高地、平安湖北实践高地,努力建成省级“双高”院校和“行业领先、全省一流、社会赞誉”的现代司法警官职业大学,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平安保障和司法警务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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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706K |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680705K | 司法信息安全 |
680703K | 司法信息技术 |
湖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湖北招生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4.技能大赛免试考生。包括在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期间,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成为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不含抽测组)奖项的学生。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考生”中的一种类型报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普通专升本考试(含已录取未报到、延期毕业考生等)。
2024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4月2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4月2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