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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75年的葛洲坝职工大学,至今已有40多年的办学历史。校园坐落于世界水电之都——湖北省宜昌市,占地面积28.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7万平方米。现已发展成为以建筑、电力、交通、环保为特色,集职业教育与职工培训为一体,面向社会、服务企业,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培训平台。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06人,其中,40%的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0%的专业教师具有专业实践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学校还聘请了40余位电力行业及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教师教学水平精湛,2019年学校代表中国能建集团参加中电联第二届全国电力行业青年培训师教学技能竞赛揽获电建组团体一等奖、三等奖和个人一、二、三等奖。
职业教育。学校设有电力工程学院、机电与自动化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训中心、中职管理部等8个教学单位,各类在校生9000余人,开办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20余个高职专业,建立了20多个校内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学校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大力开展校企合作,与40余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与20多家企业签订了顶岗实习协议,推进企业需求真正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以培养高水平的现代产业工人为目标、秉承“入学即入职、学生即学徒”的培养理念,由教师与企业师傅联合传授知识与技能,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编纂教材,将企业的工艺、标准、文化等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打造“产学互动、产教融合、岗位就业零距离”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因在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学校获批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湖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北省“双高”建设学校、宜昌市产教融合典型示范高校,配合中国能建集团成功申报并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葛洲坝集团也获批成为湖北省唯一的国家首批24家产教融合型认证企业。
职工培训。学校是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三级机构、湖北省建筑行业关键岗位培训中心、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施工员与造价员定点培训机构,具备技能培训与评价、安全类、建筑施工关键岗位类、执业资格类、成人学历教育5大类14项培训资质。学校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取证培训、管理培训,开发形成了20余个培训品牌项目。为减少工学矛盾,学校在全国设有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5个培训基地,建立了葛洲坝网络学院在线培训学习平台,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和“线上+线下”的培训学习模式。每年开展各类培训约3万人次。
获得荣誉。学校先后荣获原国家电力部“电力职业技术教育标兵学校”、湖北省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首批“电力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湖北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文明单位。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00203 |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500201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湖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年湖北招生招生对象
1.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专项计划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4.技能大赛免试考生。包括在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期间,且在本通知印发前成为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或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不含抽测组)奖项的学生。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考生”中的一种类型报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普通专升本考试(含已录取未报到、延期毕业考生等)。
2024年湖北专升本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专业课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并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查。
2.考试时间、地点。公共课科目考试统一安排在4月27日上午9至11时进行;专业课科目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安排在4月27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考试地点设置在各招生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