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2019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1)16级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自愿报考。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将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2)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3、举办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教育厅网站)。
二、工作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成绩审核和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汇总后报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以报考学校为单位填写《2019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专升本”学生审核汇总表》,并附每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确认)和《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于5月22日前一并报教务处。
3、教务处复审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持申请表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教务处盖章确认)到报考院校报名。各举办高校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见其招生简章。
4、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则在第二天即6月23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详细信息请考生登陆报考院校网址查询。
5、录取。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举办高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在专升本计划内择优录取。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考生的高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6、公示。举办高校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将在本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公示7天。
7.监督。各举办高校将普通“专升本”作为特殊类型招生,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8、复核备案。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9、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举办高校录取并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在举办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与举办高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10、注册。“专升本”举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学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1、收费项目。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19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12、教学和学籍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应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3、就业政策。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详细内容及相关表格见网址:
http://jyt.hubei.gov.cn/content.php?id=2058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5月13日
资料来源:https://www.whmzxy.cn/jwc/info/1026/11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