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2020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1)17级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的举办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2、举办院校及招生计划(见后附省教育厅通知网址)。
二、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的1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将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各举办高校具体报名要求见其招生简章。网络报名结束后,举办高校按照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2、考试。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考试地点在各举办高校。
详细信息请考生登陆报考院校网址查询。
3、录取。分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专升本录取工作由举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举办高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工作网站或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复核备案。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由举办高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5、收费。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2020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8、入学
经专升本举办高校录取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7月10日前统计汇总专升本报名学生名单(含序号、姓名、所学专业、报考院校、报考专业);8月25日前统计汇总专升本录取学生名单(含序号、姓名、所学专业、录取院校、录取专业),以上名单分别于上述日期前报教务处。
省专升本工作详细内容及相关资料见网址:
http://jyt.hubei.gov.cn/fbjd/tzgg/202006/t20200617_2393670.shtml(《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附件1 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docx
附件2 2020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docx
教务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