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考试目的在于选拔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武汉文理学院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考查考生是否了解宪法学基本理论和中国宪法制度,是否理解宪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是否能结合所学知识初步分析宪法案例解决实际问题。
一、考试科目名称:《宪法学》
二、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卷总分值:100分
五、考试基本要求《宪法学》是法学专业专升本入学考试中的考试科目,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掌握我国宪法对国家形式、公民权利义务、选举制度等具体规范的内容,领会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为学好法学和其它分支学科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考试范围(考核知识及要求)
第一章宪法总论要求:理解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的分类与渊源,熟悉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理解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要求:了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理解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了解宪法的指导思想,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要求:了解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的含义,掌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熟悉国家标志。
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要求:了解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掌握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生态文明制度。
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要求: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七章国家机构要求:理解国家机构体系和组织活动原则,掌握我国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等,理解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第八章“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要求:理解“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掌握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第九章宪法实施和监督要求:理解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熟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七、参考教材《宪法学》,《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