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7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我校以及与我校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做好2020年“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研究“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组 长:廖小平
副组长:朱道弘 陈冬林
成 员:童显德 刘高强 易 锦 李建兵 张先勇
罗 忠 何志祥 唐立新 余绍军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刘高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接收专科学生相关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学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教学秘书组成。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报教务处备案。
独立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另行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受学校管理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我校以及与我校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院校的2020届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同一本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足2人的不组织考试。
选拔录取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控制在参加同一本科专业选拔考试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三、推荐条件
与我校签约的“推荐院校”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教育厅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拟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推荐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4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5.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在校期间(2020年4月底以前)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含426分)。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如学生就读专业“推荐院校”未与“接收院校”签约的,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进入双方已签约的相近专业就读。
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接收院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接收院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具体安排
(一)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
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与“推荐院校”协议签署工作,并将合作协议、“专升本”签约合作情况统计表及根据办学条件和签约情况确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申报数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协议签署须遵循以下规则:
1.我校北京教学点为当然签约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新增签约学校可按照就近原则,与“推荐院校”积极协商签约。
2.具体新增签约学校和相应专业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结合我校的专业特色优势,找准与“推荐院校”的结合点,在双方有初步意愿的基础上,由我校相关培养学院和对应“推荐院校”充分对接酝酿,提出具体合作专业,然后根据我校专业培养条件和招生计划数,科学合理地确定签约学校、相应专业和具体拟招生人数。
3.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唯一布点的本科专业,在师资、场地等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必须与“推荐院校”的相关专业签约独立学院单独与“推荐院校”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单独命题、单独组考和单独录取。独立学院举办的专业与母体高校基本相同,独立学院这部分专业可以与母体高校签约的“推荐院校”单独签约。
(二)合作专业对应申请
4月30日前,根据签署协议情况,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
(三)学生网上报名
5月1日-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只能报考 1 所“接收院校”。
(四)上报推荐名单
组织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推荐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查;非推免学生名单经“推荐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接收院校”,由“接收院校”汇总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后的所有推荐名单,于5月3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
(五)选拔考试
“专升本”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按照《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教务处具体负责选拔考试相关工作。
1.考试科目为3门: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各1门。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各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信息将另行发布。
2.考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中旬(其中1天),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前一周发放)。
(六)确定录取名单
1.学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和免试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于7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确认后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3.省教育厅核查无误的学生予以录取注册备案,学校将根据“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向学生发放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学校相关专业报到学习。
4.省教育厅核查未通过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
5.公示结束后,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五、工作原则和要求
1.“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2.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学院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职责,特别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要求。后勤处和保卫处要协调做好考试楼栋的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须提前一天完成考试楼栋(树人楼)的卫生消毒和封闭管理,并完成考试期间学生出入考试楼栋和考场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演练。信息中心要做好树人楼考场多媒体设施维护和考试监控等相关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确保2020年“专升本”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按要求推进完成各项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学校将在教育厅要求的最后录取时间节点前,另行单独组织考试工作。
原文链接:https://jwc.csuft.edu.cn/tzgg/202005/t20200511_99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