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范围及比例
长沙学院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的选拔范围为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高职院校普通专科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各高职院校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人数按教育厅文件要求确定。我校将按各本科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录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43人。
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身心健康,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 20(具体以教育厅文件规定为准);
(四)英语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应征入伍退役学生的“专升本”条件、程序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 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选拔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
由“推荐院校”提出申请、我校审议通过,建立“专升本”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为顺利启动本次“专升本” 工作,合作双方应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推荐院校”需将拟升本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交我校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允许对口“升本”。“推荐院校”每个专科专业限定联系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
2.2 月底前“推荐院校”与我校签订纸质协议。我校将“专升本”合作协议、选拔考试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报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推荐院校”。
3.3 月 10 日前“推荐院校”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以下简称“专升本管理平台”)上完成与我校合作专业的对应申请。
(二)组织学生报名
1.“推荐院校”及时公布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学生参加“专升本” 考试。
2.3 月 15—25 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登录“专升本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3.4 月 10 日前,“推荐院校”确认推荐学生名单并完成名单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7 天,同时在校园网和“专升本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填写湖南省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 1)。“推荐院校”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向我校提交 2019 年“专升本” 学生推荐名单(附件 2)、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 3)和“专升本”学生报名表。
4.4 月 15 日前,我校将审核确认参加 2019 年“专升本” 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5.“推荐院校”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试。
(三)提交报名材料
“推荐院校”于 4 月 10 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湖南省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报名表(附件 1);
2.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2,附电子数据,用 Excel 文档格式);
3.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 3,附电子数据,用 Excel 文档格式);
4.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
(四)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 3 门(英语、专业基
础课、专业课各 1 门),每门课程总分 150 分,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 6)。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 120 分钟(个别专业为 90 分钟或 180 分钟)。所有考试大纲将通过“推荐院校”向学生发布。
2.考试时间:5 月 11 日(星期六)。3 门课程分别于当天 8:00、10:30、14:00 开始考试。
3.考试地点:长沙学院涵虚楼。
4.4 月 25-26 日,由各“推荐院校”责任人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准考证,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携带能收听电台的耳机于 5 月 9-10 日 9:00-17:00 到我校涵虚楼试听英语,我校不提供耳机。我校电台耳机频率为 74MHz。
5.推荐人数少于 2 人的专科专业不组织考试。
(五)确定录取名单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按进行“专升本”各本科专业参考总人数确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43 人, 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不予补录。拟录取名单须经“推荐院校”张榜公布 7 天(同时在校园网和“专升本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确定。
2.6 月 15 日前,我校将正式确定的“专升本”注册学生数据信息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注册审查。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由我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我校相应专业三年级(2017 级)学习。
高职专科生
五年制高职专科生的升本应乙方学校的要求,甲方可接收乙方五年制优秀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升本。五年制高职生“专升本”报名、选拔、录取的条件与三年制专科生相同,将与三年制专科生同卷同堂考试。本科专业相同的,与三年制专科生一起排名择优录取。本科阶段的学习、管理和三年制专科生一致。
其它事项
(一)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必须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践行“阳光选拔”;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将严肃查处。
(二)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后,须严格遵守我校的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在我校就读。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院校”须将本实施办法及时告知本校 2019届全体普通专科学生。
以上就是"2019年长沙学院专升本学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 "的全部内容了,正在为2023年湖南专升本备考的同学,如需进一步了解课程等相关培训,请在下方对话框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联系到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