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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创办于1991年,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衡阳。经过31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综合性学科格局,学校现设有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高科技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有3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医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构建了一支以博士、教授、海外创新人才、企事业行业精英为主体的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25人,其中专任教师89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28人,占专任教师36.81%;具有博士学位126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4.14%。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4名,湖南省优秀教师10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6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0人,衡阳市高层次人才17人。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学校开全国高校之先河,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组建学校“高科技研究院”,聘请国防科大100余名博士教授任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728人,其中本科生12156人,本科生数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82.54%。
学校占地面积1265.4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3.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686.11万元,纸质图书122.46万册,电子图书193.7万册,数据库20个;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208个。
学校拥有一大批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应用软件,建有大型仿真交通轨道模拟实训场,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工电子等国家级实训基地。建有设施先进、设备完善的各类实验(实训)中心12个,较好地满足了本科实践教学需求。拥有8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中心),全校实现了空调、网络、多媒体、视频、监控全覆盖。
学校秉承“厚德、善思、强能、笃行”的校训,不断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先后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有省级应用特色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课程23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基地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4个。
学校结合现代化新衡阳建设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积极策应“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主动对接地方主导产业集群设置专业,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2019-2022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338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4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2项,省级107项;2020年获评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高达99.3%。2021年8月,学校6个项目获教育部2021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2021年9月,获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金奖1项。
学校依托交通、电信等资源,发挥人才、学科等优势,在建设地方性应用型高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上闯出新路子,在立德树人实现民办高校价值中展现新作为,在助力湖南“三高四新”战略,推进衡阳“三强一化”建设中彰显新担当。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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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