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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办学73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2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1.2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5个,其中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78个。建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14个,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实践和创新创业基地8个。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8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近7000人。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共6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部一流课程54门。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3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46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公安部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45人。

学校认真贯彻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不断增强创新引领力。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教科研究基地3个,大数据智慧警务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依托学校师资、技术优势组建了湖南省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协同创新研究院、湖南公安智库和湖南公安科学技术研究院。近年来,学校师生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获得专利授权200余项,软件著作权近300项。

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近年来,共承办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学员3万余人,承办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班和香港警队国情教育培训班,出色地完成了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坦桑尼亚、刚果(布)、波黑等9国警察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警务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学警总队,建有情报研判分析、公安大数据、网络犯罪侦查、视频图像侦查等四个服务实战分队,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安保和假日执勤、维稳处突,有力支撑公安机关的实战需求。学校对学生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人社部发〔2015〕97号、106号、人社部发〔2016〕5号文件精神,学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组织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录用公务员考试,入警率达到95%以上。

学校坚持对接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22个市县(区)公安局、国内30余家企业建立了院局、院企深度合作关系。近年来,为全省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与咨询1000余次,制定各类系统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上百份,协助或联合侦办大要案件200余起,协助追缴资金超过200亿元。配合公安“大数据战略”,为全省“智慧警务”研发各类系统或装备50余款,在全省14个市州60多个县(区)公安局推广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以及北京、江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警察学院开展友好合作办学,与英国伦敦警务学院、加拿大哥伦比亚司法学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师生赴国外进行访学、研学活动,扩大了湖南公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平安高校”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体育比赛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等奖项1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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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 升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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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专业名称

湖南警察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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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升本为统考,所以湖南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5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院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湖南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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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统考公共科目设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3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


所有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专业除外)对应考试科目均为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在3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2门。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为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各招生高校自选1门统考公共科目,2门专业综合科目中有1门应是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有关院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如有需要可组织专业技能加试,加试内容及考核方式等由招生高校自行确定。


二、科目分值。各学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有加试科目的专业,总分满分500分,原则上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100分,加试科目满分值100分。


三、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含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有加试科目的专业,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科目时长90分钟;专业技能考核(如音乐、舞蹈、播主、设计、绘画、体育等)科目以及加试科目考试时长由各招生高校自定。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其中,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命题由招生高校提前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


附:《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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