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10人,口腔医学专业2人,护理学专业12人,医学检验学专业6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5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人,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将视报名及考试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推荐范围
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2019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各专业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不予开考。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推荐专科专业范围详见下表:
本科专业 | 考试科目1 | 考试科目2 | 考试科目3 | 推荐专科专业范围 |
临床医学 | 英语 | 人体解剖学 | 生理学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 | 英语 | 人体解剖学 | 生理学 | 口腔医学 |
护理学 | 英语 | 护理学基础 | 生理学 | 护理、助产 |
医学检验技术 | 英语 | 临床检验基础 | 生理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英语 | 高等数学 | 电工学 |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医学影像技术 |
公共事业管理 | 英语 | 管理学基础 | 卫生事业管理学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选拔考试在我校黄金校区第一教学楼进行。请考生于5月31日9:00-16:00到我校黄金校区综合办公大楼二楼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开具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日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6月1日
| 9:00~11:00 | 考试科目1:英语 |
13:00~15:00 | 考试科目2:人体解剖学、护理学基础、临床检验基础、 高等数学、管理学基础 | |
16:00~18:00 | 考试科目3:生理学、电工学、卫生事业管理学 |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
2.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学校划定英语科目分数线,严格按照3门科目的总分由高到低,且实际参考人数及录取考生人数不低于3:1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果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相同分数,先按科目1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科目1成绩相同,则按科目2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3.未录满专业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至录取比例较低的其他专业。
4.各专业之间不得调剂。
5.在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