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在全省普通高校选拔普通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255名。报名人数少于8人的专业,则取消招生,该专业考生可转报相近专业。详见《2019年九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一览表》(见附件1)。
二、推荐选拔范围和条件
1.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学生。要求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同时毕业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报名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
2.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推荐报名程序
(一)本校学生推荐报名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者到所属学院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学院在收到报名费后确认报名有效。
2.考生只能报考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不能跨类别报考。
3.报名时须提交:
(1)《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可直接在校园网招生就业“专升本”专栏下载,用A4纸打印,贴好3张一寸免冠彩照);
(2)有本人签字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交纳报名费130元/人。
4.各学院于5月16日前将所有报考我校学生的报名汇总表、报名推荐表、报考考生电子信息库及财务处收据交考务中心;将报考外校的报名汇总表、报名推荐表、报考考生电子信息库及报名费交学籍管理科。
(二)外校学生推荐报名程序
1.考生只能报考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不能跨类别报考。
2.请各推荐学校在5月16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以下材料寄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1)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并贴上近期免冠同底3张一寸照片,其中的一张粘在表的右上方。考生可直接从九江学院校园网招生就业“专升本”专栏中下载,用A4纸打印);
(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1份(须加盖招生办公章);
(3)本人签字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无违纪证明,要求学工处或教务处盖章。或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无违纪的证明;
(5)学校集体报名表一份,格式见附2,并以EXCEL格式发送到我校学籍管理科邮箱(77950694@qq.com);
(6)所有推荐学生的近期免冠同底数码照片,照片须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为12kb,尺寸144*192,(考生数码照片,由学校打包压缩发至邮箱77950694@qq.com);
(7)报名费:13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九江学院帐户(开户行:江西省建设银行九江市环城支行,户名:九江学院,帐号:36001852050050003232,并在汇款备注栏中注明汇款学校名称及专升本,汇款单复印件一并寄出)。
(三)退役士兵报名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有关精神,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外校毕业生报考另须复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一份,加盖教务处或招办公章)到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九江学院主校区老行政楼2楼)报考(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四、考试安排
1.考试地点:九江学院主校区香远楼(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具体科目见准考证):
3.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五、录取原则及步骤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一步:
1.我校划定各专业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先按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英语成绩相同,则按计算机基础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计算机基础成绩相同,考大学语文的则按大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考高等数学的则按高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单独录取。
第二步:
4.分专业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进行调剂。按如下办法调剂录取:
(1)将招生专业分为五类:考高等数学I、考高等数学II、考大学语文(不含外语类、体育类)、外语类、体育类。
(2)分专业剩余计划调剂到所属专业类别中去,按类别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第一步第二款执行。
第三步:
所属专业类别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则剩余计划按其他类别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步:
5.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按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九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2.我校学生于5月30-31日到所属学院教务科领取准考证;外校学生于5 月30-31日凭身份证和学生证由本人到九江学院教务处考务中心(九江学院主校区老行政楼2楼)领取。
3.“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其他相关事宜请登陆九江学院网站(WWW.jju.edn.cn)“专升本”栏目查询。
4.凡被录取的外校学生,入学报到须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教务处。
咨询电话:8311018 8312897
举报电话:0792-8337983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教务处
邮编:332005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0792)83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