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依据江西省教育厅2023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达安排,我校2023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91名。计划分配如下:
二、招生对象
(一)申请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退役士兵依照在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
四、招生专业
仅限报我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招生的七个专业即林学、软件工程、旅游管理、会计学、商务英语、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
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日——3月6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表格材料按要求于2023年3月6日17:00前发至2575182537@qq.com邮箱视为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3.公布综合评价考查名单
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对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评价考查的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3月7日在江西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资格审查贯穿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
六、综合评价
(一)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评价分值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综合评价考查、学习成绩认定、奖励分。
1.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评价考查环节由江西农业大学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见《江西农业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评价考查工作方案》(附件2),占总比分的70%(满分为100分);
2.申请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原高职(专科)院校总学习成绩的平均成绩占总比分的20%(满分为100分);
3.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士兵奖励分值10分。
(1)在部队期间获得荣誉:由江西农业大学军体部对参加我校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材料进行认定分值。
(2)国家奖励或荣誉加10分,省级奖励或荣誉加8分,校级奖励或荣誉加2分/项。
(3)获得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行业资格等证书加2分/项。
(以上分值累计加分超10分,按10分计。)
(二)分值测算(满分100分):综合评价考查70%(满分100分)+学习成绩分20%(满分100分)+奖励分(10分)。
(三)综合评价成绩报送:学校汇集各专业综合评价成绩,确定综合评价结果(成绩)名单,于2023年3月16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结果(成绩)。
七、录取原则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参加招生高校综合评价成绩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考生梯度志愿顺序进行投档,高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在未录取满额,采取网上征集补报梯度志愿录取。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军体部、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组成,分管副书记蔡海生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学院成立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并报招办备案。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统筹研究、部署、协调有关工作事宜,确保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公平公正。
3.加强宣传引导
要全面准确解读联合培养专升本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答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大对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
4.强化全面监督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0791—83813214
备注:1.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取工作;
2.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专业;
3.综合评价全部进行现场评价,综合评价时间为3月12日9:00—18:00;
4.请将报名材料按要求于2023年3月6日17:00前发至2575182537@qq.com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1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