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策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学校纪检部门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的退役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省应征入伍的。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及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2023年我校专升本联合培养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3人,具体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联合培养院校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 |
1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080703 | 通信工程 | 23 | 4350 |
3 |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30 | 4350 |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于2023年3月8日17:00前发至邮箱:zs@gnust.edu.cn视为报名,逾期视为放弃。
序号 | 材料内容 | 材料形式 |
1 | 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 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表(附件1) | 电子版表格(PDF) |
2 | 赣南科技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退役 大学生士兵免试汇总表(附件2) | 电子版表格(EXCEL) |
3 |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 电子扫描件(PDF) |
4 | 考试院专升本报名系统审查合格页面截图 | 图片 |
5 | 退役证 | 电子扫描件(PDF) |
6 | 相关佐证材料(非必须) | 电子扫描件(PDF) |
申请的本科专业对应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按《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修订版)》执行(见附件3)。以上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且申请表签名必须手写。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未按要求完成材料上报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
3.公布综合评价考查名单
招就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3月9日在赣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合格名单。资格审查贯穿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
五、考查方式与安排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组织的免试综合考查。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初审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组织综合考查,并作出综合评价成绩。
1.考查方式
综合考查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由招生学院组织3-5名教师作为面试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考查,满分10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考查的时间
3月11日9:00-17:30
3.考查内容
考查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由考生介绍在专科阶段、服役期间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查考生的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第二个环节由面试考官提问,考生进行回答,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综合考查满分100分。
4.综合评价成绩组成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10分,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综合考查、附加分。综合评价成绩=综合考查+附加分,在部队期间获得集体或个人荣誉的由学校保卫处认定附加分值,每项荣誉附加分为1-10分,可累加,不超过10分。
5.成绩公布
综合评价现场面试结束后,我校将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报专业、综合考查得分、附加分和总成绩。公示结束后,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结果(成绩)。
六、录取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志愿填报系统”缴费和填报志愿。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参加综合评价成绩,按照考生梯度志愿顺序投档,学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若在未录取满额,采取网上征集补报梯度志愿录取。我校将组织对参加征集报名我校但前期未参加校内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综合评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综合评价合格名单。
4.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允许学校及考生本人以自行放弃为由退档。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
七、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发布
在2023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赣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
联系方式:
(1)赣南科技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56号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312603、8312688
监督电话:0797-8312626
学校网址:http://www.gnu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gnust.edu.cn
(2)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源大道(宝葫芦农庄对面)
邮编:341000
咨询电话:0797-8259288、8305312
学校网址: http://www.jxhjxy.com/
招生信息网:http://www.jxhjxy.com/zsc
八、新生入学
录取的新生应按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培养方式及学制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会同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加强联合培养专业的教育教学指导和督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在学校指导下,承担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在学校指导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培养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十、学籍管理
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与学校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籍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升本联合培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十一、其他事宜
1.招生专业、计划最终以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赣南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