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62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3 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要求和我校专升本录取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二、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核。
6.参加我校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考查,并成绩合格者。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学生4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四、考查办法
(一)考查时间、地点
请广大考生于2022年2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1)发至邮箱:jxncsxyzjb@163.com。
考查时间:2022年2月23日13:30-15:30;
考查方式:综合能力评价;
考查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具体地点将由报考专业所在系另行通知。
(二)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本人《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免试申请表》1份。
4.本人所在地社区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5.本人高职(专科)学校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6.本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三)考查内容
详见《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附件2)。
(四)考查成绩公示
考生综合能力评价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考生所报专业必须符合《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要求。
2.我校根据进档考生综合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3.录取期间,我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征集志愿投档结束后,若有剩余计划将调整到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六、学籍管理
1.专升本录取考生按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纳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2.培养方式:统招全日制。
3.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毕业资格的,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士学位。
七、招生录取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2.已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允许高校及考生本人以自行放弃为由退档。
3.未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
4.专升本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八、其它事项
1.“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录取信息查询等相关事宜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cbcjxau.edu.cn/)查询。
2.考生确保填写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因本人信息有误导致未录取的情况发生。凡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报到须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3.根据我校免试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为确保免试考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考查过程中务必知悉、配合、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和规定。落实个人健康监测,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合理规划行程,主动上报行踪轨迹,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如考生未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我校严格执行教育厅有关招生的规定,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就业处,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官方QQ群:205955963(2022农商专升本考生群);
咨询电话:0792-4391934; 联系人:梅老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共青城市青年大道79号(332020)。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2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