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与新余学院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联合培养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简章2023年联合培养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 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障新余学院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两校2023年联合培养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招生简章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院校简介
(一)招生本科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新余学院
国标代码:11508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新余学院现设13个二级学院,3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医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近年来,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示范专业)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8个,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2016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位列第三,并于2018年成功申报立项为省级一流专业。学校先后主持完成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133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门,编写出版教材、专著200部。
学校拥有江西省材料物理与化学重点建设学科,建有江西省太阳电池新材料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近年来,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24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项目178项,教师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80篇,三大索引收录论文157篇,获得专利授权597项、科研成果奖77项。学校现有教职工796人,其中专任教师461人。聘请了以业界专家为主的外聘教师103人。学校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6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5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9人,其中博士41人;“双师型”教师255人。
(二)联合培养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6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2016年在赣州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建的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医药健康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的优良传统,办学以来,向全国各地输送了10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向赣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近80%的业务骨干,是赣州及周边地市重要的医药卫生健康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
学院坐落于素有“红都圣地、客家摇篮、江南宋城、世界橙乡”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赣州,位于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校园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奇石秀湖,锦花绣草,有“千樟之校、万桂之园”的美称,占地面积84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图书馆现有藏书55.7万册,拥有满足万人规模培养需求的各项教育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及160余家校外实习基地。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3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三)学校纪检部门对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招生计划、专业、学费及待遇
2023年新余学院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联合培养专升本计划招生人数为100人,招生专业为康复治疗学专业。其中,普通计划85人,脱贫家庭专项计划10人,获奖学生计划5人。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显示,康复治疗学(本科)招生专业门类及专业类为10医学类-1010医学技术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类)为6204医学技术类、6205康复治疗类、6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报考考生查询高职(专科)专业确为相应类目后方能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凡经选拔考试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所录专业所读年级的学费(4350/年)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以学校财务部门公布为准),享受普通本科生同等待遇。
备注:考生填报联合培养专业被录取后学籍为新余学院,培养地点设在联合培养院校。
四、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一)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三)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 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1.脱贫家庭学生。招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如下奖项之一: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全国技能大赛一类 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 大赛金、银、铜奖(排名前 3),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 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 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 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要求见《新余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办法》。
五、志愿填报
所有参加专升本的考生(含免试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读(毕业)院校、就读专业(专业名称、代码、专业类),以及是否为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相关信息。
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转自江西教育考试院3月15日公告):
1.所有报名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3月17日15:00-21日17:00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下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130元/人)并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缴费和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志愿填报期间,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填报免试录取批次的志愿外,要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填报普通招生批次志愿。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 300 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康复治疗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考试科目试卷分值 150 分。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考试说明备考。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三)考试地点。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设置。考生在专科就读(毕业)院校(校本部)所在设区市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如未被免试录取的统一在南昌市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全省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考生可于5月12日后登录“专升本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5月13-14日内在网上提出成绩复核申请,16日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录取。学校执行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有关规定。
(二)按考试9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修订版)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五)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六)录取通知书由学校自行印制。学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九、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其他
(一)录取新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新余学院招生办。
(四)联系方式
1.专升本考试招生信息查询:
http://zb.xyc.edu.cn/(新余学院招生网)
2.咨询电话:
0790-6666058 6666055(招生办)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0790-6666037(教务处) 联系人:林老师
(五)本招生简章由新余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料来源:http://www.gnhvc.edu.cn/zsjy/2023/0317/c883a1223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