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在2020年专升本考试中共有35个招生专业,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200名,其中含专项计划240名。招生专业(含方向)共35个,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文末。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取消招生,考生可以选报相近专业或其他学校。下方为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20】15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200名,其中含专项计划240名(“退役士兵”60名、“获奖考生(含高水平运动员)”6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20名)。招生专业(含方向)共35个,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取消招生,考生可以选报相近专业或其他学校。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经统招入学的我省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2020年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选报 1 个专业。
4.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照国家专业目录隶属同学科门类),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护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5.考生报名成功后,须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中自行打印报名表。
6.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1)报名费通过江西省非税收入缴款码方式缴费,缴款码通过省非税统一平台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号码的正确、通畅,以确保能准时收到正确缴款码(具体方式见附件四)。
(2)如特殊原因手机未收到缴款码,请于2020年6月29日登录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点击“专升本招生”,可查询个人缴款码。
(3)2020年6月30日12: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8-23日,在此期间,考生手机须确保通畅。对考生网报基本信息有误的,我校将予以审核修改;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将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省教育厅将对高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4日。具体安排如下:
注: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安排。
(二)资料上传及准考证打印
1.上传资料时间:2020年6月29-30日。登录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点击“专升本招生”,按系统要求将考生报名表、毕业证、缴费凭证、专项提供专项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上传。专项证明指退役证、获奖证书或运动员证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3日。
3.2020年7月3日下午15:00-17:00,考生可凭准考证进入宜春学院熟悉环境和考场。具体安排届时可提前上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查看。(外地考生到宜春市后可乘市内8路、5路、25路公交车抵达)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795-3201229、3201095、3201103。
联系人:易老师、郭老师。
(三)成绩通知和复核
1.成绩通知
2020年7月14日前在教务处网页查询考生总成绩(英语科目+专业考试科目)。
2.成绩复核
(1)考生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存有质疑,可在2020年7月17日前填写《宜春学院“专升本”成绩复核查询申请表》(附件五),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ycxyhsy06@163.com。(按邮箱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2)成绩复核在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复核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告知考生。
(3)成绩复核仅限于核查答卷是否存在题目漏改、分数是否漏统现象。如确有上述现象,我们将及时予以更正并答复。对于评分尺度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核查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严格按上级和学校有关程序进行,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四、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外语类、文理类、艺术体育类三类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进行录取。
(二)总体原则:分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两门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考试科目2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但专项计划未完成的,剩余专项计划可调整至普通计划中调剂录取;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的,按普通和专项分别公布缺额计划数,考生进行网上缺额补报,复试调剂录取。
(四)实行分批次录取。先进行专项计划录取(分项录取),再进行普通计划录取。
(五)调剂录取。
1.如有缺额专业,我校接受校外生调剂。调剂专业需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17:00,未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专业。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五、学习费用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学校所录取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见附件二)。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 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授予学士学位。
六、其它事项
1.退役士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2009 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2.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我省高职高专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我省高职高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4.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5.凡被我校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及时办理户籍(自愿)、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由我校统筹安排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将于8月在教务处网页查询。
7.“专升本”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可参照宜春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表(附件六)。
8.请各位考生自觉做好疫情安全防护工作,我校关于此方面的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宜春学院教务处网站。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宜春学院教务处咨询,解释权归宜春学院教务处。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宜春学院!走进宜春学院,就是一家人!
咨询电话:0795-3201229、3201095、3201103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