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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700)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辽宁省鞍山市。鞍山素有“祖国钢都”“中国钢铁工业摇篮”等美誉,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东北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示范市,是国家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城市。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70.1万平方米(约合1051亩),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环境幽雅别致、景色宜人,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现有图书馆总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适用图书40万册;标准体育场馆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食堂3座,总面积2.2万平方米;建有驾驶员训练场地4.7万平方米,可为在校学生考取小型汽车、大型货车驾驶证提供培训服务;建有占地23万平方米、集“水、绿、园、林”于一体的“花园式”产教融合农林实训基地,以及超市、浴池、门诊部等功能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是学生理想的学习之地。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开设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护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畜牧兽医等8个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双师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聘请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大工匠”以及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任教。
学院建有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工程、卫生护理、农林技术和文化艺术等12个专业实训中心;设有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1个辽宁省装备制造公共实训基地、13个辽宁省创新型实训基地,是国家人社部确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承办基地。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始终秉持“职教围绕产业而发展、产业依托职教而壮大、职教与产业互动共赢”的理念,发挥“统筹管理、资源共享”优势,通过“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和“工学交替、理实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做人有品位、就业有技能、创业有本领、发展有基础”。
类别 | 专业名称 |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20201 | 护理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24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辽宁省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层次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目分值
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打印准考证
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点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9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要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于5月16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5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