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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为了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适应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的需要,由大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职业高中学校。学校重点建设船舶机工与水手、邮轮乘务等核心骨干专业,并设置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应用及电子商务三大信息技术类专业,培养中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的具有航运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社会信誉良好,是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大连市金普新区,占地面积近3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办学设施一流。现有教职工45人,拥有多名双师型素质的航海类及科技类专业教师,实力雄厚,所有专业课教师皆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丰富经验。学校在航海教育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注重教学质量和培养效果,保证航海专业的教学质量和船员适应证书考试的通过率。学校教学、实验、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可容纳学生近500人,是学生学习、生活、意志锻炼的最佳场所。自办学以来,已有近万名毕业生和培训学员走向航运一线的工作岗位,绝大部分已经成为了各航运及科技企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得到社会的赞誉和肯定,学校因而被誉为“航海技能人才的摇篮”。
学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实施创新式教学的立校方针,理论与实训相结合,多种“双元制”教学模式,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业公司、大连易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中铁渤海轮渡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国际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丽星豪华邮轮、中远海运船舶重工等200余家企业与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多家国际劳务公司与学校紧密结合,形成了新形势下产教融合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目前,学校是大连市与企业合作最多最紧密的学校之一,是大连市政府指定的中高等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学校也拥有自己独立的人力资源公司,专门负责学生的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优质就业等业务,为学生提供多种就业渠道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学校持续推进高水平中职航运科技教育建设,致力于打造成大连航运高素质、爱岗敬业、技术专业,能在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扎实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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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01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550104 | 产品艺术设计 |
2024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辽宁省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层次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目分值
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打印准考证
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点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9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要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于5月16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5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