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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冶金地矿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地矿类高等职业院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项目学校、辽宁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辽宁地矿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单位,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立项建设学校。
学院坐落于丹东市环保产业园区,前身为东北有色金属地质职工中专学校,始建于1984年,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94年转为普通中专,更名为东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1998年始,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有色地质局,2005年更名为东北工业学校,2006年兼并丹东市城市建设学校,2007年创建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划归辽宁省教育厅。
学院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现有校内实训室164个,校外实训基地149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32人,其中,专任教师142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6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10人,“双师型”教师占比74.6%。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人,专业带头人4人,骨干教师2人。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5968人,设有资源系、测绘工程系、机电系、建筑系、环境与生态系、动画影视学院、经贸系、基础与素质教育中心、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系部,开设矿产地质勘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等31个专业。其中,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院现有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专业群4个,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现代学徒制
示范专业6个,省“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2个。近五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学院坚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牵头成立辽宁地矿职业教育集团,获批省职业教育兴辽产业学院2个,完善“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书证融通,毕业生获取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率达98%。近年来,学院成功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岩矿鉴定与综合地质编录技术赛项,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3项,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6%以上,在辽宁就业、创业率83.62%,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近五年,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获批专利68个,转化成果6项,服务企业横向课题20项,到账金额52万元;学院坚持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并举,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职工培训基地、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人才培训基地、丹东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基地、辽宁省住建厅继续教育考试点、丹东市第八职业技能鉴定所、丹东市珠宝检测中心,近年来,面向地矿、建筑、机电行业企业开展社会培训15663人次。学院牵头起草辽宁地方标准《黄蜡石鉴定》,填补国内黄蜡石鉴定领域空白,参与制定《丹东玉鉴定》《水镁玉鉴定》《玉树石鉴定》等地方标准,珠宝加工技术与检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被认定为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宝玉石实训基地”被省科技厅确立为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学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学院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辽宁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辽宁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面向冶金地矿行业岗位群,以冶金地矿类专业为主体,以服务地方发展其他专业为辅助,进一步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凝练特色,提升内涵,为行业及地方经济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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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04 | 应用韩语 |
55012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2024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辽宁省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层次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目分值
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打印准考证
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点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9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要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于5月16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5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