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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为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和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校均始建于1951年,建校时两校分别为东北水利专科学校和东北林业专科学校。2018年8月,两校合并,组建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办学72年以来,为辽宁及东北地区水利与林业等行业培养了16万余名应用技术人才。
合并升级后的学校,高度契合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和辽宁及东北振兴产业布局专业人才需求。学校是辽宁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辽宁省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辽宁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50强高校、中国职业院校智慧校园50强学校、国家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辽宁省“双高”专业群建设院校、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文化育人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辽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2021年,学校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获批兴辽卓越院校A等建设单位。
一、办学条件
学校总占地面积1485.69亩,校舍建筑面积19.74万平方米。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鞍山市职教城。学校有实验林场1个,集生产、教学、科研、服务为一体,经营面积6万余亩,是目前全国生态院校中规模最大、最具生态类高职教育特色的示范性基地。有教学基地1个,占地300亩,是国家林业科普基地、辽宁省自然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室225个,校外实训基地208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865万元,图书61.9万册。
二、师资情况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70人,专任教师54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01人,博硕研究生410人;“双师”素质教师比例60.37%。“兴辽英才”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专业带头人12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7人、青年教育科研骨干5人、职业教育骨干教师1人、创新人才1人,百千万工程万层次人才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层次“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优秀教学团队2个、名师工作室3个。
三、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2241人,开设专业66个。学校拥有国家重点专业2个,辽宁省示范专业5个,辽宁省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品牌专业7个;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职业教育专业协作体1个。其中,家具设计与制造、通信技术2个专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林业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家具设计与制造、园林技术、供用电技术等6个专业群为“兴辽卓越”A等建设专业群,A等建设数量名列辽宁高职院校第一。
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资源库建设2个、参与8个。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学校有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辽宁省实训基地5个;生物技术(园艺)实训基地、家具设计与制造基地为国家级立项建设项目。有辽宁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辽宁省创新型实训基地6个;辽宁省“1+X”证书制度试点40个;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5部。近五年,学校获得国家与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90%毕业生在辽宁省内就业创业。
四、社会服务
学校牵头“辽宁省生态环保科技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依托协同创新平台,协同开展4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和2项省级科技特派团项目,推广林农栽种中草药1607亩,开展绿色大米种植和电商扶贫,促进辽东绿色发展效果显著。学校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辽西地区黄精栽培技术研究》等9项辽西北贫困干旱地区专项科研课题,帮助当地林农增加经济效益数百万元。学校依托“双甲级”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水利生态技术应用协同创新中心为企业提供环保施工方案,助力水环境治理、服务水利工程建设。五年来,省市级以上课题立项300余项,为深化科研育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典型范例。五年来,学校面向水利、林业、农业等行业企业开展社会培训45000余人次。五年来,学校获批专利325个,转化成果19项,服务企业横向课题121项。五年来,各类社会服务到账金额1800余万元。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500余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立足辽宁,服务辽宁及东北区域经济发展。2022年,学校与禾丰食品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畜禽生产与肉类加工产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获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学校平均每年为行业企业输送4000余名毕业生,学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近两年,连续荣获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中华文化体验项目、中外线上课堂,创建“一带一路”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室。
六、办学特色
1.历史悠久、校风优良,以6万余亩的实验林场为依托,形成了“前校后场、产教融合、校企共建、生态育人”的鲜明办学特色,是辽宁及东北培养生态人才的摇篮。
2.创新能力本位、德技并修、校企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是职业教育改革的排头兵。近五年,学生在国家技能大赛获奖22项,省级技能大赛获奖338项。
3.拥有名师引领、企校融通、工匠育人的双师型优秀师资队伍,为育人服务奠定坚实保障。
4.创新政校企协四方合作办学、共建共管共享新机制,成为对外开放办学的新典范。
5.坚持科教并举、研服一体的服务理念,成为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6.传承生态文明、传播绿色生态文化,形成全国高职院校绿色文化新名片。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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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专升本为统考,所以辽宁专升本院校的报名条件即为辽宁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专升本报名条件。
2024辽宁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辽宁省普通高校的高职(专科)层次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的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3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4年辽宁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考试、专业综合课科目考试和技能考核3部分构成。其中: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数学(不开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专升本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目分值
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三)打印准考证
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1.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点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
2.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于5月9日前完成,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后,牵头院校要尽快完成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违规考生处理等工作,于5月16日通过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将考试成绩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5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违规考生名单报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