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有"钢铁之都"之称的辽宁省鞍山市,涵盖了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有高职专业44个。 学校占地面积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设有14个二级分院、4个公共教研部、2个附属学校;各类在校生总数近2万人,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3563人,教育硕士研究生47人,外国留学生341人,有教职员工1100人,其中教授79人、副教授25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青年骨干教师17人,近50人被东北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聘为博、硕士生导师。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外国专家聘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鞍山市文明单位”、“鞍山市园丁创业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介绍
1、学前教育(040106)
培养目标:本专业在专科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人文科学素养,掌握扎实的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服务意识和实践能力,能适应现代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趋势,立足辽沈及全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能在学前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具有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应用技能型人才。
主要课程: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课程、中外学前教育史、学前教育管理、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学前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五大领域教育等。
就业及深造: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学前教育机构教学与管理、家庭教育指导、社区学前教育服务、教育机构艺术技能培训;也可以从事玩教具开发与设计、儿童发展评估和指导、以及儿童教育咨询等相关工作;也可选择继续攻读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提升理论修养,拓宽就业范围。
2、英语(050201)
培养目标:依照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本科生规格和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收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技能的基本训练,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及其他相关职业复合型的通用法律人才。
3、会计学(120203)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管理、经济、法律及信息技术应用知识,具有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胜任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会计及其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级会计实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报告分析与应用、中级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财务会计软件应用、审计实务等。
就业及深造:可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鉴证咨询服务机构等从事财务会计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会计及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四、学费及住宿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文件及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元/年·人。
五、学生奖励及资助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国家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2%)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4%)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8%)企业奖学金:关心教育、投资教育的企业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各学院设定的其它奖学金。为了公平公正,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修订)》(鞍师发【2017】119号)评定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②助学情况:国家助学金: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际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办理,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