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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含招生计划以及学费标准)

2023-04-26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3791
导读:本篇文章介绍了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简介、招生专业和计划、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录取原则以及联系方式。文章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历史、地理位置、学科门类、师资力量、教育教学实力、科研成果等方面。同时,文章还介绍了专升本的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高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 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25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42人,在校生近2.4万人。

  学校现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教育硕士招生领域11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40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16个,涵盖教育、文、理、艺术、管理、工、法、历史8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1个,2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省级教学成果奖52项,教育部教职委重点建设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6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国家级规划教材7部,省级优秀教材11部。

  近来年,学校先后获“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全国活力团支部”、“全国百优创业社团”等荣誉。建校以来,共计培养毕业生10万余名,在鞍山地区基础教育教师中我校毕业生占比达到50%以上。

  学校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青年拔尖人才1人;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专业带头人7人,省级教学名师14人。现有省级科研平台2个,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和“辽宁省天然产物活性分子及利用重点实验室”。

  近五年,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4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88项,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2项,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66项。近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是全国地方高校教师教育联盟副主席单位、“三北”地区高师院校协作单位、辽宁省文化艺术交流基地、辽宁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校。学校还先后获“全国首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共育基地”“辽宁省思想道德建设示范校”“辽宁省来华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学校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累计培养来自46个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4000多人。学校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115所海外高校和26个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交流范围涵盖六大洲,在推动学校教育国际化发展进程,构建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办学体系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专升本住宿费收费标准有两档:1000元/学年·生、800元/学年·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五、录取原则

  1. 省招考委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专升本录取由省招考办按考试总成绩 (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技能考校60 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 取消录取资格。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录取不设技能考核资格线,由省招考办按考生的技能考核成绩投档,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册学籍。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有舞弊行为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档案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以及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8432015

  传真:0412-2960989

  网址:www.asnc.edu.cn

  七、其他

  若本公告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资料来源:http://zsw.asnc.edu.cn/tzgg/0b7ff50e27a845a2aa4d86d3ed4da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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