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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2023-05-29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771
导读: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安排了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并公布了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的相关事项。本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为5月29日9:00-15: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志愿。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考生须知》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资格。

  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有关事项说明。该公告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考生更好地了解填报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确保填报志愿的顺利进行。

  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考生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

  二、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设置1个志愿和服从志愿。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执行,录取原则、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9:00-15:00。志愿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四、考生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dkwb.lnzsks.com)填报“征集志愿”,应先访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认真阅读《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考生须知》(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30419_42638_COlvhRysqU.htm)后填报。

  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以上为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和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的公告。为确保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利进行,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并在需要时及时公布补充或变更事项的通知。教育招生考试院祝愿广大考生能够正确填报志愿,顺利录取并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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