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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2-12-12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783
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生管理和督察,认真做好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选拔出适合我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优秀新生,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5]5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生管理和督察,认真做好招生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选拔出适合我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优秀新生,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5]52号),特制定本方案。

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总体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组 长:孟小平

副组长:陈振文

成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白慧健 范军军 高艳萍 康崇垚 李春莺 李红梅 李荣江 乔海兵 宋维芳 魏建宏 杨兴益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具体开展招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魏建宏

副主任:陈利荣

成 员: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招生咨询电话:0358-2100773/2100777

(二)成立由学校纪委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组 长:任朝生

副组长:邵贵平

成 员:贾爱萍

招生监督及申诉电话:0358-2100661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章程

执行《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招生计划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学校发展定位、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等合理编制各类招生计划。(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组)

(三)开展招生宣传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使广大考生认识学校、了解学校,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吸引优秀考生积极踊跃报考我校。(负责人:陈利荣 冯吉波)

(四)招生录取

学校普通类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区)安排的录取时间完成各批次的录取工作。本科生录取由校本部负责,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配合完成。专升本学生录取由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录取,录取方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执行。(负责人:魏建宏 陈利荣;计算机操作人员:常丽俊 冯吉波)

(五)邮寄录取通知书

根据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山西医科大学校章、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印章后。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 23 号)》规定,招生工作领导组与邮政速递企业签订《新生录取通知书邮政速递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负责人:魏建宏 常明亮)

(六)信息公开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开展工作,利用校园网、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栏等及时公布有关政策及录取结果。(负责人:陈利荣 常丽俊 冯吉波)

(七)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招生录取期间通过办公电话、网络、QQ、邮件等做好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有关询问,并做好详细记录。(负责人:陈利荣 常丽俊 冯吉波)

(八)申诉受理

学校建立录取结果申诉制度,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申诉结果。(负责人:邵贵平 贾爱萍)

(九)录取新生资格初审与复查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组织相关系(部)对已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主要核查新生的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录取考生信息等资料,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在入学报到后二周内,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系(部)等组成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对已录取报到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复查新生的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高考考生电子档案、身份证原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新生入学注册卡等资料,重点核实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源所在地、照片及其他身份信息是否一致,特别是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入学注册登记表与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等信息是否一致。(负责人:魏建宏 李荣江)

三、招生录取工作日程

层次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山西

省外

山西省省控线

录取时间

负责单位

山西省

省外

专升本

医学检验技术

80

80





汾阳学院

口腔医学

30

30



临床医学

100

100



专升本计划小计

210

210



总计划

2610

2112

498





四、工作要求

在招生录取期间,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做好录取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六不准”、“十公开”、“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和“八项基本要求”。

(四)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办公室要认真核准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随意更改总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按规定时间审阅档案。经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审阅签字后上传退档及录取信息。经省(市)招生办审核后,录取结果向领导组通报后,由招生办公室发布招生录取信息。非机务操作人员一律不准上机操作。

(五)招生录取期间,根据招生进展情况,召开招生领导组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相关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

(六)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有关询问,让考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对待来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好详细记录。

(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 23 号),做好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确保通知书打印质量,及时发放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邮寄由专人负责,与寄件公司签订邮寄协议,规范寄递程序和操作流程,寄递详情单等要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新生录取通知书不得交由他人转送,必须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

(八)学院办公室负责保障招生录取期间办公电话的正常运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障招生录取全程电脑网络正常运行。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原文链接:http://211.82.24.46/bkszs/info/1069/11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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