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8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外国语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西)2 号
学校网址:http://www.aflu.com.cn
学校简介:
安徽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类教育为特色的全日制本科
高校,是中部地区唯一一所本科外国语学院。学校依山临水,环境优
雅,欧式建筑,风情独特。秉持“学兼中外,知行合一”的校训,坚
持国际化办学,打造品牌专业,着力培养外语基础扎实,专业特长明
显,综合素质较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和宽广国际视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
门人才。
学校现有在校生 14000 余人,设有西方语言、东方语言、国际商
务、国际旅游、国际经济、艺术与传媒、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7 个学院
和公共外语教学部、基础课、信息技术教学部 3 个教学部,开设本科
专业 32 个,专科专业 34 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 个,形成了以外语
为基础,以涉外经济、管理、贸易、旅游、艺术、语言等专业群为主
干的学科专业体系,涉及英语、日语、德语、韩语、俄语、法语、西
班牙语、阿拉伯语和泰语等 9 个外语语种,是安徽省开设外语语种最
多,外语人才培养量最大,培养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高校。
近年来,安外的办学成就,一直为媒体和社会关注。学校连续多
年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被评为省级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
范校。学生就业主要面向外贸、金融、财经、航空、旅游等行业。德、
韩、俄、法、西班牙语等小语种专业人才炙手可热,不少外贸单位提
前向学校预定学生。安徽外国语学院正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为建
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进!
一、 招生计划、专业及招生范围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招生范围
1 英语 文学
33 文化教育大类
2 退役士兵(文化教育大类)
2 旅游管理 管理学 25 旅游类或相近专业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40 财经类或相近专业
4 会计学 管理学 50 财经类或相近专业
5 日语 文学 30 文化教育大类
二、报名
(一)招生对象
1、2018 年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
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符合皖教学〔2016〕3 号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基本信息采集:2018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基本信息采
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采集时段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0 日,考生到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
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在表上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并
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5 日交至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
现场报名。学校在报名现场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将
现场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8 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
3、退役士兵现场报名时,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申请免试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
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报名须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 张近期 1 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使
用铅笔写上姓名);毕业院校信息采集表;交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
人。
5、领取准考证:2018 年 5 月 11 日 8:30-16:00 凭有效身份
证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面试
学校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
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未通过免试入学审核或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
2018 年我校的专升本考试。
(二)考试安排
1、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自主测试
录取的模式。考试方式为闭卷,主要突出考查考生综合知识和专业基
础(具体内容见《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8 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
各科目考试大纲》)
2、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课程(一) 考试课程(二)
会计学 公共英语 会计专业课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公共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
旅游管理 公共英语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
英语 文科综合课程 英语专业课程
日语 文科综合课程 日语专业课程
3、考试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2 日。
考试时间
专业名称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旅游管理 英语 日语
5 月 12 日上午
9:00-11:00 公共英语 公共英语 公共英语 文科综合 文科综合
5 月 12 日下午
2:00-4:00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专业课
4、考试地点为安徽外国语学院校内。
5、考试成绩 2018 年 5 月 17 日可在网上查询。考生对成绩有异
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考生可
到我校教务处查分,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
有误及时通知考生,无误不予通知。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招生
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
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
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
录取。
2、录取原则: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以总分为录
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试总分
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文科综合或公共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
3、调剂录取:在我校总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调剂,
调剂办法是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报考专业。
4、在公示阶段,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
取资格等原因造成学校普通专升本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可以从其余参
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依序递补录取。
5、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
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
的 5%)。
6、执行《安徽省 2018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
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
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
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的规定执行”。
7、自主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面
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五、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 2 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
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
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
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六、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和核准的项目、
标准收取费用,与学校本科相应专业一致。其中学费 13600 元/学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后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
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自愿随迁到学
校所在地。
八、纪检监察
学校成立纪检监察专门小组,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检
查。学校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须知
1、为保证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 2018
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全
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 2018 年“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依据录取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
2、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
在招生考试中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
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
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
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
学资格无效。
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 号文件精神,我校及
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
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
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5、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衔接,安徽外国语学院所有考试相
关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报考考生应适时关注,学校
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
责。
十、本章程经安徽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发布。由安徽外国语学院
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8589666、68589777、68589888
纪检监察电话:0551—68589116
投诉申诉电话:0551—68589988
联系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西)2 号
学校网址:http://www.afl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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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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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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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应用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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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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