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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3-03-27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1251
导读:本文是2023年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安徽专升本同学可以从中了解到该校招生信息,如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范围等内容。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转设后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划

其中 免试 退役 士兵 专项 计划

其中

非免

试退

役士

兵专

项计

 

其中建 档立卡 考生专 项计划

 

 

学费

(元/

年 ·生)

 

 

 

专业类 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

数学与应用 数学

80

8

8

4

11000

高等数学+英语

师范

物流工程

60

6

6

3

11000

高等数学+英语


金融工程

60

6

6

3

11000

高等数学+英语


合计

200

20

20

10





(1) 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数学与应用数学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 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 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 经商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物流工程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 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 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 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 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金融工程

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 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 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 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 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注:招生专业范围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年) 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 备普通高职 (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 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有考 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 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 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 (专科) 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 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 作操作办法》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 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 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 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 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 院校应届毕业生 (含退役后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 、2022 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 的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的要求在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 报名,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电脑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 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 自己的报名状态,在 3 月 29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 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 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 职 (专科) 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  (见附件 1) 后,由原毕业院校将考生高职 (专科) 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 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2.2.3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 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姓名+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例:在皖入伍外省考生张**阜阳师范 大 学信 息 工程 学 院 2023 年 专 升 本报 名材 料 .pdf ) 发送 至 我 校 招 办 邮 箱 fylgzsb@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8 日 12:00,以电子邮 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 交成功 (联系电话:0558-2689150)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 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 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外 高职 (专科) 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 (附件 2) ;b.本人身份证原 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c.毕业证书 (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 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 退 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 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 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按照《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要求完成网 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3 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例:申请金融工程  (专升本) 鼓励政策考生张**2023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 箱 fylgzsb@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8 日 12:00,以电子 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 提交 (联系电话:0558-2689150)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2) ;b. 申请表 (附 件 3) ;c. 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 2);b. 申请表(附件 3);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 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 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 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 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 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 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试前三天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自 行打印。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 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分析

线性代数

物流工程

管理学

基础会计

金融工程

经济学基础

金融学概论

专 业 课 考 试 大 纲 及 参 考 书 目 已 发 布 ,  请 关 注 我 校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cie.fynu.edu.cn/admission/article/?id=5318) 。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于 4 月 20 日组织参加职业适应 性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并将评定成绩分别作为两门专业科目成绩,成绩 与普通考生考试成绩一并公布。合格的根据专项计划数择优择优录取,并将录取 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 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 (专科) 应届毕 业生,经审查材料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 4 月 20 日来我校进行面试。经我校 面试合格后免文化课考试,择优录取。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 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 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西湖新城校区 (阜阳市颍州 区阜临路 169 号) 。

 

公共课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高等数学

4 月 22 日上午 9:00— 11:00

英语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15:30

专业课 1

4 月 23 日上午 9:00-11:00

专业课 2

4 月 23 日下午 14:00-16:00

其中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 时间安排为 4 月 20 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 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公布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 询专业课成绩。成绩公布三日内考生可以提出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查分仅 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和 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 层次升入本 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

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 和皖招考〔2023〕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 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 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通过我校 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 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 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 (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 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 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 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 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 照英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 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 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的 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 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 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 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 学校公章的高职 (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 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 外校生源调剂。

4.3.1 A 段计划调整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项计划 合格生源占总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 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 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 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 充足的其他 B 段专业。富余计划由学校按照“某专业合格生源占总合格生源比例 多少”统筹安排,比例折算后出现小数点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若分配后仍 有剩余人数将调整到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 仍不平衡,则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优先进行专项计划之间调整,其次进行 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整。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 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 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 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 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 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 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 参考。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4.4.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及时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 (专科) 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 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 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 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 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价费〔2011〕89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学费为 11000 元/生 ·学年。住宿费参照教计〔2006〕15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不超过 4 人间  (含 4 人) ,1000 元/生 ·学年,6 人间以下 (含 6 人) ,800 元/生 ·学年。收 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 学金等资助项目,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 12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特别说明: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转设已经教育部公示完成,拟 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暂定为“阜阳理工学院” 。2023 级专升 本学生均在阜阳理工学院校园(阜阳市颍州区阜临路 169 号) 培养。如正式获批, 2023 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将发放“阜阳理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并由“阜阳理 工学院”负责新生报到、培养、管理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凡报考我 校的考生视作已经认真阅读并认可上述说明。

10.2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3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 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 (含与 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 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 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5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官网 (http://cie.fynu.edu.cn/) 是我校 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 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0.6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 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广大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 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 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8-268961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8-2689150/0558-2689059

网址:http://cie.fynu.edu.cn/

招生咨询 QQ 群:487048795/957804855

本章程由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阜阳理工学院筹备工作组)负责解释。

(注:2023 年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均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如有变化将及时在我院官网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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