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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2021-10-11
来源:好老师升学帮
阅读 697
导读:本文是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1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由好老师升学帮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为做好学院2021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招生办统一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日程安排

  (一)2020年10月20日-11月2日,分院组织学生报名并做好初审工作。

  (二)2020年11月2日,分院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三)2020年11月3日-11月13日,学院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四)2020年11月14日-15日,现场采集推荐学生报名信息。

  (五)2020年11月23日-25日,学院向省招生考试院上报数据。

  (六)准考证下发时间: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2021年3月6日上午9:00-11:00外语(英、日、俄);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

  (八)考生成绩将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九)专升本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

  1、2021年4月1日至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

  2、2021年4月11日至12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推免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考生根据“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公布的《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

  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普通考生志愿表设置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志愿;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志愿表设置1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对照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以及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志愿。

  如若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核实身份后,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10),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

  (十)录取时间为2021年4月5日-18日,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按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十一)剩余计划征集。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考试院将于2021年4月8日至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在校学习期间,按照专业综合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考试者除外)。

  2、参加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4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

  (二)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还未解除者,德育考核不合格者。

  4、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超过四科(含四科)以上不及格科目者。

  (三)报名要求

  1、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专升本比例及在籍学生数按分院分专业下达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数,并予以公示。

  2、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申请,分院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审,并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学生进行资格复审,之后把汇总复审后的结果上报招生就业处。

  3、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小于下达的该专业核准人数,招生就业处直接确认名单。

  4、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招生就业处将在各专业和分院之间对计划进行二次调整。

  5、如果学院符合条件申报的学生总量大于40%基数,招生就业处将向省招生办单独打报告适当增加报名计划。

  (四)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不得挪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可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为落实这项优惠政策,各分院需认真核查本分院符合条件考生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考生可凭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到所在分院报名。各分院需认真核实考生入伍和退役材料,确定其报考资格,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8)上报招生就业处,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后上报省招考院。

  (五)照顾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根据省招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文件精神,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专用。根据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在报考院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照顾分数不顺延。

  服役期间两次荣获优秀士兵或一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按照考生填报的1个院校志愿,推免学生直接投档录取。

  3.兴边富民支教团

  兴边富民支教团等其他符合免试专升本条件的考生报考、录取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招委办〔2019〕11 号)文件执行。

  (六)报名费用

  现场信息采集时考生需交报名费150元。

  三、报名程序

  (一)信息采集

  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本人依据《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清晰、准确地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由招生就业处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考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核对无误签名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二)信息核对

  考生本人要对《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三)数据上报

  上报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5日。上报的材料有:(1)学院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报送地点:省招考办研招处411室。

  四、考生档案组建

  学工处负责组建、管理、寄送被录取考生的档案。录取结束后,将考生档案通过机要分别寄送至录取考生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的高职(专科)学籍;(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高职(专科)毕业成绩单。

  五、有关要求

  (一)专升本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事关学生未来发展,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学院专升本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把有升学愿望、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院校学习。

  (二)由于学院2021届毕业生均在校外实习,联系比较困难,望各分院按学院时间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三)对于在专升本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问题的,学院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 勇 刘几何

  副组长:刘 彬 李洪亮 张 文 聂爱林

  成 员:王慧军 许景润 于中华 王云庆 计仁军 潘亚芬 王 超 田丽芬

  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王慧军

  副主任:包 寰 朱延泽

  成 员:孙铁英 赵清爽 盛 力 张春霞 屈高洋 彭 湃 杨淑红 于洪涛 任广智 倪春凯 苍海波

  专升本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1-88127107、88127997。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资料来源:http://zs.nkzy.org.cn/info/1021/2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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