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内容与要求
本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内容。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和应用三个能力层次。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第一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一)识记1.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2.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3.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理解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
(一)识记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2.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逻辑理据;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任务;
4.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核心。
(二)理解
1.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
2.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
5.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
6.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7.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8.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9.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三)应用
1.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4.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
第二部分宪法
一、宪法概论
(一)识记
1.宪法的概念;
2.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理解
1.我国宪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2.我国宪法的地位。
(三)应用1.我国宪法制定、宪法修改的主体和程序;2.我国宪法解释机关。
二、国家性质
(一)识记1.我国的国家性质;
2.我国的政党制度。
(二)理解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主要内容和形式。
(三)应用
1.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
2.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经济制度
(一)识记1.我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规定;2.我国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
(二)理解1.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2.我国宪法对于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规定。
(三)应用
宪法关于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规定。
四、政权组织形式
(一)识记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原则;2.我国人大选举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理解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三)应用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成环节;
2.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
五、国家结构形式
(一)识记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主要内容;2.行政区划的概念。
(二)理解
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类型;
2.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4.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三)应用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构成和民族区域自治权;2.我国宪法关于行政区划的规定。
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识记
1.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
2.平等权的内涵;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内涵;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含义;5.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6.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权的含义;7.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生存权、受教育权的含义;8.公民基本义务的内涵。
(二)理解
1.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关系;
2.基本权利的性质、享有主体;
3.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
4.政治权利的宪法意义;
5.人格尊严的保障和界限;
6.财产权的宪法意义,以及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7.劳动权的宪法保障和界限;8.休息权的宪法保障;
9.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10.申诉、控告、检举、国家赔偿请求权的含义;11.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三)应用
1.基本权利的保障和界限;
2.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平等、平等与“合理差别”;
3.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和界限;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宪法规定、保障和界限;5.人身自由权的保障和界限;6.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的宪法意义及履行主体;7.依法纳税的义务的宪法意义及履行主体。
第三部分民法
一、民法概述
(一)识记
1.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
4.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
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理解
1.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2.民法的渊源;
3.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三)应用
1.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
2.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的含义及其适用。
二、自然人
(一)识记
1.自然人的概念;
2.监护的概念;
3.监护人的职责;
4.监护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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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概念;
6.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
(二)理解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3.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及其特点;5.自然人的住所的概念及法律意义。
(三)应用
1.自然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2.监护的设立和撤销规则;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效力及撤销宣告的法律后果;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承担。
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识记
1.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2.法人终止的原因及清算规则;
3.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类型;
4.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类型。
(二)理解
1.法人的能力;
2.法人的设立方式和条件;
3.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和民事责任承担。
(三)应用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为的责任承担;
2.法人的合并与分立规则;
3.法人终止和法人解散的情形。
四、民事法律行为
(一)识记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理解
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及法律意义;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效力。(三)应用1.意思表示的类型和生效、解释规则;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3.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4.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效果。
五、代理
(一)识记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权的滥用情形;
3.代理终止情形。
(二)理解
1.代理的适用范围;
2.代理权的发生、授予。
(三)应用1.复代理的要件、效果;2.狭义的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3.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
六、诉讼时效与期间
(一)识记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2.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3.期间的含义。
(二)理解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
(三)应用1.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及中止、中断、延长的基本规则;2.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3.期间的计算方法、确定始期与终期的基本规则。
七、物权
(一)识记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分类。
(二)理解
1.物权的基本原则;
2.物权的保护方式。
(三)应用1.物权变动模式的基本规则。
八、合同
(一)识记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要约、要约邀请、承诺的概念。
(二)理解
1.债与合同的关系;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三)应用
1.合同订立的程序;
2.合同履行的规则;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九、人格权
(一)识记1.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2.具体人格权的种类。
十、婚姻家庭
(一)识记1.亲属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家庭关系。
(二)理解
1.结婚的要件;
2.离婚的要件。
(三)应用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认定规则;
2.离婚的法律后果;
3.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4.离婚时的救济规则。
十一、继承
(一)识记
1.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理解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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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嘱的分类及形式要件。
(三)应用
1.遗嘱的效力认定规则。
十二、侵权责任
(一)识记
1.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分类;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理解
1.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2.数人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三)应用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损害赔偿规则。
第四部分刑法
一、刑法概述
(一)识记
1.刑法的概念;
2.刑法的任务。
(二)理解
1.刑法的基本原则;
2.刑法的适用范围。
(三)应用
1.属地原则在我国刑法的适用;
2.从旧兼从轻原则在我国刑法的适用。
二、犯罪的原理
(一)犯罪和犯罪构成1.识记
(1)犯罪与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2)危害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3)自然人犯罪主体;
(4)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2.理解
(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2)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3)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4)犯罪过失的分类。
3.应用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
(2)单位犯罪的认定及处罚;
(3)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4)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1.识记
(1)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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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3)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2.理解
(1)犯罪既遂的标准及类型;
(2)区别几种未完成停止形态。3.应用
(1)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的认定及处罚。
(三)共同犯罪
1.识记
(1)共同犯罪的概念与成立条件。2.理解
(1)共同犯罪的形式。3.应用
(1)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2)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形。
(四)罪数1.识记
(1)罪数判断标准;
(2)一罪的几种类型及处理。2.理解
(1)法条竞合。
3.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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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罪的类型及处理。
(五)正当行为1.识记
(1)正当防卫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2)紧急避险的概念与成立条件。2.理解
(1)正当行为的种类。3.应用
(1)防卫过当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2)避险过当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三、刑罚原理
(一)刑罚概述
1.识记
(1)刑罚的概念与特征;
(2)五种主刑特点与内容;
(3)四种附加刑特点与内容。2.理解
(1)我国刑罚的目的;
(2)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3)死缓制度。3.应用
(1)死刑适用的限制;
(2)罚金的适用依据和执行;
(3)缓刑的适用条件。
(二)刑罚裁量制度1.识记
(1)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概念与特征;
(2)自首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3)立功的概念与分类。2.理解
(1)刑罚裁量情节的适用;
(2)区别一般自首、特别自首、坦白和立功;
(3)区别一般缓刑与战时缓刑。
3.应用
(1)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
(2)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运用。
(三)刑罚执行和刑罚消灭制度1.识记
(1)减刑的概念与特征;
(2)假释的概念与特征;
(3)追诉时效的概念与期限。2.理解
(1)时效中断;
(2)时效延长。
3.应用
(1)假释期间行为的考察及其处理。
四、常见罪名1.识记
(1)故意杀人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2)故意伤害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3)强奸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4)抢劫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5)盗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6)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理解
(1)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2)抢劫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3)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4)强奸罪未遂与猥亵他人罪的区别。3.应用
(1)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认定;
(2)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认定;
(3)强奸罪的司法认定;
(4)抢劫罪的司法认定;
(5)盗窃罪的司法认定;
(6)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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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民事诉讼法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一)识记
1.民事纠纷的概念;
2.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
(二)理解1.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区别;2.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
(三)应用
1.能判断具体案件是否属于民事纠纷;2.能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选择纠纷相应的救济手段。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一)识记1.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2.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含义、内容。
(二)理解
各项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实践意义及其精神实质。
(三)应用1.能根据基本原则分析思考具体案件;2.能对基本制度的程序要点准确把握和具体适用。
三、管辖
(一)识记
1.管辖的含义;
2.管辖的分类及其具体规定;
3.管辖的特别规定:管辖恒定、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应诉管辖、管辖权异议。
(二)理解
1.管辖制度的意义;
2.各种管辖规定的区别。
(三)应用1.能确定案件的具体管辖法院;2.能依法处理管辖适用中的各种问题。
四、当事人
(一)识记1.当事人的概念、特征;
2.各类多数人诉讼的概念、分类和具体规定(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诉讼)。
(二)理解
1.当事人适格(正当当事人);2.多数人诉讼中各类当事人的特征及相互之间的区别。
(三)应用
1.能确定具体案件的原被告;
2.能确定多数人诉讼中的各主体的法律资格与地位。
五、证据
(一)识记
1.证据的概念、特征、学理分类;
2.证据的八种法定形式(法律分类)的概念。
(二)理解1.各类证据的区别;2.证据制度的法律意义。
(三)应用
能分析诉讼中相关证据所属的类型、明确证明目的。
六、一审普通程序
(一)识记
1.起诉的条件与方式;2.先行调解制度适用的时间、案件范围和条件;3.不予受理和应当受理的法定情形;4.审理前的准备活动;5.开庭审理的阶段和程序要求;
6.延期审理、缺席判决、诉讼中止、诉讼终结等制度的适用情形和撤诉的条件。
(二)理解1.一审普通程序的完整性、规范性、普遍适用性;2.一审普通程序各阶段相关规定的法律意义。
(三)应用1.能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2.能依法处理一审程序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七、二审程序
(一)识记
1.上诉与受理的法律规定;
2.不开庭审理适用的法定情形;
3.二审裁判的方式及其适用情形。
(二)理解1.二审程序意义及其与一审程序的关系。
(三)应用1.能适用二审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八、执行程序
(一)识记
1.执行管辖的概念和法律规定;2.执行异议的概念和法律规定;3.申请执行、移送执行、委托执行的法律规定;4.执行和解的概念和法律规定;5.执行担保的概念和法律规定;6.执行承担的概念和法律规定;7.执行回转的概念和法律规定;8.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的概念和法定情形。
(二)理解1.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2.各项执行制度的法律意义。
(三)应用1.能按照程序要求适用各项执行措施;2.能按照程序要求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第六部分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制度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理1.识记
(1)刑事诉讼主体;
(2)专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原则;
(3)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2.理解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区别;
(2)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3)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3.应用
(1)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的职权和地位;
(2)明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刑事诉讼制度1.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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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管辖的法律规定;
(2)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
(3)辩护人的范围;
(4)证据的法定种类;
(5)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6)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和羁押期限;
(7)逮捕的适用条件。2.理解
(1)证据的分类;
(2)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3.应用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2)确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3)回避的理由和程序;
(4)刑事证明标准。
二、刑事诉讼程序
(一)追诉程序1.识记
(1)立案的条件;
(2)提起公诉的条件和方式;
(3)不起诉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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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解
(1)立案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审查;
(2)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处理。3.应用
(1)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式和程序;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3)不起诉的程序。
(二)审判程序1.识记
(1)合议庭的组成;
(2)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
(3)两审终审制;
(4)上诉不加刑原则。2.理解
(1)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2)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3)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
3.应用
(1)公诉案件第一审法庭审判主要程序;
(2)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三)执行程序1.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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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执行程序的执行机关;
(2)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2.理解
(1)管制、缓刑裁判的执行;
(2)人民检察院对执行刑罚的监督。3.应用
(1)各种执行程序的执行机关的分析和判断。
(四)特别程序1.识记
(1)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2)当事人和解程序的适用条件。2.理解
(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2)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条件。
3.应用
(1)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Ⅱ.考试形式与题型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50分,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占15分,宪法占15分,民法占40分,刑法占40分,民事诉讼法占20分,刑事诉讼法占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从以下类型中选择: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
断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Ⅲ.参考书目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版。
二、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5次修正案。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三、民法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版。
四、刑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编写组》:《刑法学》(上、下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五、民事诉讼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版)。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版。
六、刑事诉讼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公布施行)。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