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
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省桐城市经开区学苑路199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备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集体三等功须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相应证明,证明内容中须包含“该同志享受三等功待遇及三等功期间个人有重大突出表现”。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技能大赛所获奖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技能大赛所获奖项须为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部等部委主办证书公章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缴费在3月27日17:00前完成。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需线上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提交时间:3月21日9:00-2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进行线上资格审核:
a.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1);
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印章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d.入伍、退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3)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PDF文件,命名为:“省外学历退役士兵+姓名+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zsb@aqnu.edu.cn(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考生于工作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6-5300067、5300117),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2025年3月22日17:00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8日9:00—9日17:00(过时无效)登录“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231.53.36/zsbbm/),勾选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下列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6-5300067、5300117)。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面复印);d.入伍通知书;e.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退出现役证明;f.立功受奖证明扫描件。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面复印);d.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e.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请考生关注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及时修正,耽误报名的责任自负。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跨省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于2025年4月15-20日登录我校“2025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 (http://219.231.53.36/zsbbm/)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见(https://zsw.aqnu.edu.cn/)。
符合免文化课考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面试时间:2025年4月16日。面试方案另行通知(https://zsw.aqnu.edu.cn/)。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免笔试,于2025年4月16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https://zsw.aqnu.edu.cn/)。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所有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均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否则不具备B段志愿录取资格。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于4月25日10:00后登录我校2025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231.53.36/zsbbm/)查询(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综合考查面试成绩)。
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https://zsw.aqnu.edu.cn/)。
考生如对本人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4月27日17:00前我校提交查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我校汇总后统一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有误的将在4月29日前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未尽事宜,我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5〕3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3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向下取整)。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且人数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结合考生技能大赛获奖等级、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4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同时录取超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结合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各专项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由学校统筹安排。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调整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有未完成的专项计划,则将剩余专项计划向B段同专业进行段间调整,若还有剩余计划,再根据B段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跨专业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符合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报考条件;
b.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我校对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数择优录取。免文化课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且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公共课单科高等数学或者大学语文、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若干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查询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联合培养的新生到联合培养院校报到入学、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等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庆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生入学前,收费标准如有变更,学校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对在校大学生实行“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学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6-530005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6-5300117;5300067
网 址:https://zsw.aqnu.edu.cn
本章程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